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水厂取水口水质自动监测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2-13 10:00:00,更正为:2024-12-18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12-13 10:00:00,更正为:2024-12-18 10:00:00。
1、采购文件第三章3.1采购内容: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否”更正为“是”,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为:设备工业空调、视频监控;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否”更正为“是”,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为:设备工业空调;
2、采购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
运维服务要求中“13、服务期内,服务方免费提供水站用试剂、易损易耗品、备品备件及配件、部件维修、电费、通续费等。(地震、水淹、火灾等不可抗拒因素,或者因其他非运维方因素导致的设备损坏除外)”更正为“13、服务期内,服务方提供水站用试剂、易损易耗品、备品备件及配件、部件维修、电费、通续费等。(地震、水淹、火灾等不可抗拒因素,或者因其他非运维方因素导致的设备损坏除外)”;
3、采购文件第三章3.4其他要求:
第(二)中“1、整体建设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更正为“1、整体建设实施方案,包含”;
4、采购文件第五章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服务方案中“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整体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评价,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更正为“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整体建设实施方案进行评价,包含”;
服务方案由“客观”更正为“主观”;
5、新增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
(注:获取的采购文件中pdf版本技术要求显示不完全,请结合word版本查看)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826-****132,地址:**县兴武大道202-214号,邮编:638400。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4.****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沿口镇建设南路**巷11号
联系方式:180****6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区星狮路818号4栋3单元9层910号
联系方式:130****6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女士
电话:130****6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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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