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进三江新区**街道“**映照 暖光连心”乡村道路亮化提升工程项目实施,确保项目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项目成本,现对该项目所需太阳能路灯及安装服务进行询价采购,诚邀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单位参与报价。本次询价将确定1家成交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映照 暖光连心”乡村道路亮化提升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述:为保障村民夜间出行安全,拟采购71盏太阳能路灯,对崇德村、骑龙村、新桥村主要道路按照每50米一盏的标准进行布设。具体安装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三)最高限价:含税价75728.60元(大写:柒万伍仟柒佰贰拾捌元陆角)。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应包含太阳能路灯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售后服务、税费、安全文明施工及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四)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含路灯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配套服务,安装完成后需确保可直接投入使用)。
二、采购内容及质量要求
(一)采购内容:太阳能路灯71盏及安装服务。
(二)质量要求:所有采购物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附件1技术参数要求,质量合格,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成交单位应确保安装牢固、运行正常、满足夜间照明及使用安全要求。
(三)数量说明:报价单位应按71盏进行总价报价,报价单位应综合考虑数量、运输距离、施工条件等因素报价;除采购人书面确认的变更外,合同总价原则上不作调整。
(四)质保及售后:报价单位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质保期限、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维修更换承诺。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成交单位应免费维修或更换。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按期完成税收缴纳,具有良好行业信誉。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涉及安装施工的,应具备相应施工能力;依法须具备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应提供相应证书。
3.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承诺函,并可附信用查询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二)报价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4.询价响应报价函(见附件2,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公司鲜章);
5.报价清单(报价明细表及组价明细)须包含但不限于总报价、分项报价,详细列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技术指标参数、单价、合价、安装费、税费等。本项目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单位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6.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7.产品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产品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资料;
8.售后服务及质保承诺;
9.类似业绩证明及其他按询价文件要求应提供的资料。
四、报价响应递交及报价时间
请符合相关资质条件并愿意参与本次询价的单位,参照以上基本情况和要求,按以下时间节点以书面形式提交询价响应报价函(附件2)等相关资料。
(一)报价时间:2026年11月7日至12日,9:00—12:00,14:00—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8: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三)递交方式:现场递****大学城路三段222号****611室。
(四)响应文件要求: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1份(PDF盖章扫描件)。响应文件应密封装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于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价函须签字盖章。
五、评审及成交原则
(一)****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二)在满足公告及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人,确定1家成交单位。报价相同的,****小组综合比较技术参数、质保期限、售后服务、工期承诺等因素确定。
(三)报价明显偏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要求其书面说明报价构成;不能证明报价合理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未实质性响应公告及询价文件要求的;提供虚假材料的;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法律法规及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成交结果由采购人通知成交单位。成交单位应在收到成交通知后按约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不按期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成交单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后,采购人按国家相关标准、询价文件及合同约定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成交单位应限期整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二)成交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规定,承担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
(三)报价单位应自行踏勘现场,踏勘费用自理;报价单位对报价真实性、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取消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大学城路三段22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1—****536。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1.“**映照 暖光连心”乡村道路亮化提升工程项目采购询价表
2.询价响应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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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