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基金(以下简称“甲方”)因需对已投项目开展股权退出工作,拟通过公开比价方式确定D项目退出专项法律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D项目退出专项法律服务。
2、项目概况:****事务所对已投D项目退出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工作。
3、服务范围:对投资的D项目开展与本次股权退出相关的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起草与修订协议、根据实际需求参与协议谈判、协助股权转让与交割、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4、资金预算:10万元(不含)以下。费用中均已包含相关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及风险、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5、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署日起至D项目完成本次股权退出、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6、质量、安全要求:无
7、技术要求:无
8、供应商完成报价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采购人发布比价结果公告后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签订或解除相关协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否则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供应商具****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主办律师具有律师执业资质,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律师执业证》;
2、2023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主体、项目主办律师在经营或执业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协会作出的任何行业纪律处分;
3、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前一日,供应商主体、项目主办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前一日,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类似专项法律服务业绩。
1、报价单盖章件;
2、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文件复印件、项目主办律师身份证复印件及《中华人民**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4、资格承诺函;
5、供应商主体、项目主办律师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三项查询结果截图;
6、****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7、供应商主体、项目主办律师执业及惩戒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8、业绩证明资料(如本项材料涉及需保密的商业信息等,可对商业信息相关内容进行脱敏处理,但需保留可识别业务类型的信息)。
本次公告在(**天****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招采”栏)(https://www.****.com/project.html)上发布。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价时间及地点
递交方式:线下递交或邮寄递交(二选一),同一供应商仅能选择一种报价方式,重复报价无效。
递交地址:****(**市**区慧谷东一路8号C4号楼2楼)
收件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6015。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比价时间:2026年11月11日11时10分。
递交要求:
1、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全称】”。
2、采用邮寄方式的,供应商应自行估算邮寄在途时间,并承担逾期送达、邮寄破损、丢失等风险。采购人不对邮寄过程负责,以实际送达时间为准。不接受邮费到付。
3、逾期提交、未密封、密封破损、未加盖公章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视为无效报价。
特别提示:****公司(如顺丰、EMS等),不接受同城跑腿或其他无正式物流记录的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028-****6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