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化消防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火灾防控领域的技术支撑作用,落实省安办关于优化调****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委员会****委员会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专家库组建及专业方向
市级专家库规模不少于20人,分设消防安全管理、建筑、给排水、电力电气、暖通、消防产品(科技)、化工、道路交通、火灾调查、燃气和新能源等专业领域。
二
专家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熟悉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
(三)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或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资格,且从事消防工作 5 年以上;或取得相关领域国家级专业技术资格,且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 5 年以上;****救援队伍自主择业干部,以及其他水平相当者。已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注册不纳入专家库。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能够参加实地检查、调研、评审等工作。
三
专家主要工作任务
(一)参与火灾防控相关的检查、排查、抽查和督导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针对问题整改工作提供专业性意见;
(二)参与火灾事故调查,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三)参与消防宣传教育及培训授课,为火灾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研讨;
(五)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四
专家征集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专家库面向全市公开征集,采取本人自荐、单位推荐和点对点邀请三种方式进行。政府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事业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相关行业企业工作人员均可报名。
(二)符合条件的个人如实填写《****委员会专家库申报表》(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承担项目或活动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以及2寸免冠证件照,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并填写单位意见后,进行申报。
(三)专家采用聘任制,实行动态管理,每届任期3年,期满可根据履职情况决定是否续任。
五
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本单位、本领域专家申报。计****财政厅印发的《省级部门专家评审费管理办法(试行)》(川财预〔2024〕7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
(三)申报纸质材料请报送至**市消防救援局302办公室,联系人:崔老师,联系电话:181****2090,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
****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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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