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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供应商:
****2026年10月18日—2029年12月31日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6年10月26日发布询价公告,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4日。
2026年11月5日,****小组对本项目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发现,已发布的询价公告中未附《****运输局2026年10月18日—2029年12月31日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服务要求》。该服务要求系询价公告明确载明“附后”的实质性采购需求文件,属于供应商编****小组开展评审的必要依据。因该文件缺失,评审小组无法对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响应采购需求进行合规评审,评审工作无法继续开展。
****小组集体讨论,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关于终止询价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决定终止本项目本次评审。由此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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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