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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6-11-06
| 项目名称 | **县龙女湖片区城市公共空间生态修复项目 | |||
| 建设地点 | 龙女湖片区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195334.31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粒伦 | |
| 联系人 | *文惠 | 联系电话 | 180****5543 | |
| 项目投资(万元) | 8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0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9-02-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城市生态修复约293亩,海绵城市建设约45000平方米,修缮公共厕所5处,改造休闲绿道2公里,改造给排水管网12公里、改造休息驿站5处、既有停车场2处共500个停车位、增设双枪充电桩130套,更换沿线高耗能路灯500盏,配套实施消防、安防等附属工程。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气 固废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及机器设备废气采取围挡、覆盖、洒水抑尘 、车辆冲洗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形式排放至大气环境 环保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垃圾。这类垃圾袋装处理后,统一由当地环卫部****处理厂作集中处置 | |
| 承诺:**** *粒伦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粒伦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