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1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广安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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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11-04 23:59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标准化生产厂房及库房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5日—2026年11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6—****066 地 址:****政策法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

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标准化生产厂房及库房建设项目

****开发区****园区

****公司

**环科源****公司

建设副产品分装生产厂房,实现氯化铵20000吨/年、硫酸镁30000吨/年、氯化钾10000吨/年,并配套建设机修车间、库房、办公楼、门卫室及其他设施。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氯化铵精制生产线含尘废气、干燥废气通过布袋除尘+水洗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氯化钾和硫酸镁分装生产线含尘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15m排气筒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气处理废水返回溶解净化除杂工段用于氯化铵母液配制;离心废水先经纳滤装置分质处理,纳滤浓水送入多效蒸发装置除盐;纳滤透过液采用两级次氯酸钠氧化破氰+亚硫酸钠脱余氯工艺预处理,预处理后的透过液与多效蒸发冷凝水、设备及地坪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0年修改单)》(GB 31573-2015)表1间****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处理厂处理达《****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3202-2024)二级标准后排入渠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可实现噪声厂界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氯化铵母液滤渣统一收集后作为一般工业固废合规处置;产品筛分废渣、除尘灰返回生产装置回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处理场处置;废水多效蒸发废盐、生化污泥鉴**果出来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氯化铵精制车间(61#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办公楼、预留生产车间和库房为一般污染防治区。项目布设监测井,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应急救援设施及救援通道、应急疏散通道;控制室内设相对独立的事故处理系统;配置双回路电源及备用电源;**1座有效容积为540m3急事故池和1座有效容积为9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项目在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