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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6-11-06
| 项目名称 | **市**区重卡充电桩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大龙镇、花桥镇、石笋镇、官盛镇、悦来镇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0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海峰 | |
| 联系人 | *海峰 | 联系电话 | 157****6026 | |
| 项目投资(万元) | 635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0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02-29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在大龙镇、官盛镇、悦来镇、花桥镇和石笋镇5个镇共规****电站6座,合计配置1.2MW智能充电堆40台、600kW充电桩80个,变压器总容量约59.65MVA;同步建设各站10kV外线接入工程、重载混凝土场地硬化、充电雨棚、消防、照明、给排水等工程,部署区域级智能运营管理平台1套。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水 生活污水 固废 噪声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生活污水 其它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生活污水妥善收集 环保措施: 弃土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维护,合理安排高噪声作业时间 | |
| 承诺:**** *海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海峰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