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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字第****222026XG****691号
| 建设单位(个人) | 陈国武 |
| 建设项目名称 | ****基地(自用住房) |
| 建设位置 | **县**乡金竹寨村2组 |
| 建设规模 | 住房占地120平方米、建筑面积270平方米、层数2层、限高7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县**乡金竹寨村2组陈国武自建房勘界图为此证附图。 宅基地面积210平方米。其中(住房占地120、附属房占地30、庭院面积60)。 四至界畔:东:与村道公路相邻,水沟外3米为界。南:与水沟相邻。西:与埨坎相邻。北:与耕地相邻。 备注:根据《**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和开工手续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
发证时间: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