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的规定,**中腾达****公司于2026年9月组织编制了《**县**镇长桂村临时堆料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姓名:刘胤),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县**镇长桂村临时堆料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县**镇长桂村临时堆料场(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4.69亩,该地块用于河道抢险砂石的规范处置、应急调度和**合理利用,现堆放砂石量约16万m3,后续****将通过拍卖等方式减小堆料场堆存量。
临时堆料场总占地面积为1.65hm2(16460.56m2),全部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主要为交通运输用地(二级类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本项目土石方总量0.10万m3,其中:挖方量0.05万m3,填方量0.05万m3,开挖出的土石方全部用于综合利用,无永久性弃渣。
工程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41万元;资金来源均为业主自筹资金。
本项目砂石料堆放工期2024年6月1日-2027年5月31日。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8日(不少于10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钰137****5753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水利局0816-****353
水土保持编制单位联系人:**中腾达****公司李林侬130****4509
附件:1、**县**镇长桂村临时堆料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县**镇长桂村临时堆料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专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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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