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岷江(龙溪口枢纽至**合**)航道整治二期疏浚工程设备租赁询比文件澄清公告(第01号)
致各复询人:
现对《岷江(龙溪口枢纽至**合**)航道整治二期疏浚工程设备租赁》(项目编号:****)的询比文件作以下补充/澄清:
一、原询比文件内容补充
1、原询比公告 3.6 款约定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申请人,并列明 6 项要求,现新增第 7 条: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复询,复询文件须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复询人名称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加盖联合体牵头人鲜章。
2、询比文件第3.2条财务履约能力相关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此前询比文件内容和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本澄清文件属于整套询比文件组成部分,具备同等效力。
二、其他说明
询比文件其余内容不作调整。
询比人:****
2026年11月5日
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