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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昆铁路(**段)文化展示陈列馆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成昆铁路(**段)文化展示陈列馆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说明: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1投标最高限价(含暂列金)****413.83元。其中:暂列金额67973.83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30945.89元。”
现澄清:本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公共**交易平台固定模板的历史汇总统称,清单内实际拆分为安全生产措施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四项。
本项目执行**省2026年9月1日起实施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导则及GB/T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安全生产措施费(69528.78元)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清单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必须足额填报、不得下浮,否则否决投标;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不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可结合自身施工方案自主报价、自主下浮。
本澄清仅为计价规则释义,本次不修改最高限价金额,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项目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不变,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 标 人:****
2026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