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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 2026 年蓝鹰工程“屏纺工匠”劳务品牌促就业项目实施方案》,******公司吸纳脱贫人口就业22人,四****公司吸纳脱贫人口就业31人,现申报**县东西部协作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奖补各50000.00元。经审核,拟拨付******公司、四****公司**县东西部协作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奖补各50000.00元,合计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报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
地 址:**县**镇忠孝街4号3楼304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362;邮政编码:64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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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