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兴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协同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审批
四川-巴中-巴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1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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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5********139075Q罗飞
潘义国**省**市**区
**市**区光辉镇哨台村六社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增加协同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
2021版本:089-生物质能发电D4417-D4417-生物质能发电
**省**市**区 光辉镇哨台村六社
经度:106.721070 纬度: 31.776000****环境局
2024-04-30
巴环境审〔2024〕5号****
2026-05-125
5****
915********139075Q**晴正****公司
****0100MAACN02D0H******公司,******公司,******公司
****0106MA38PQG09W,915********818572P,915********662298C2024-06-30
2026-10-082026-11-04
http://www.****.cn/jcb-portal/publicity/publicity_detail?id=41948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实施后生活垃圾焚烧炉总处置规模仍维持在120t/d不变(生活垃圾1092t/d,9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8t/d,9%),协同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规模不超过108t/d。本项目实施后生活垃圾焚烧炉总处置规模仍维持在120t/d不变(生活垃圾1092t/d,9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8t/d,9%),协同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规模不超过108t/d。
无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活垃圾、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储存及焚烧均利用现有生产设备(垃圾池、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等),不新增生产设备。本项目采用的是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均掺烧到生活垃圾的方式。 机械炉排炉的特点:技术成熟,尤其大型焚烧厂几乎都采用该炉型,国内也有成功的先例。更能够适应国内垃圾高水分、低热值的特性,确保垃圾的完全燃烧。操作可靠方便,对垃圾适应性强,不易造成二次污染。经济性高,垃圾不需要预处理直接进入炉内,运行费用相对较低。设备寿命长,稳定可靠,运行维护方便,国内已有部分配套的技术和设备。 ****建设部、****总局、科技部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要求,并指出:“目前垃圾焚烧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同时结合国内投产运行的垃圾发电项目来看,绝大部分选择机械炉排炉,且运行稳定、可靠。本项目实施后,燃料为生活垃圾、污泥、一般工业固废,由于燃料种类多、热值低、湿度大、焚烧工况复杂,因此采用燃料适应性广、运行稳定、可靠的机械炉排炉,具有明显的优势。 污泥、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储存于垃圾池中,垃圾池的贮存能力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对所有来料5~7天储存量的要求。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采用混烧的方式,由现有爪式抓斗将污泥、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先充分混合,再吊至现有焚烧炉的料斗上方投入料斗及料槽,并送到现有逆推式机械炉排,干燥、燃烧、燃尽及冷却的一系列过程都在炉排上完成。生活垃圾、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储存及焚烧均利用现有生产设备(垃圾池、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等),不新增生产设备。本项目采用的是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均掺烧到生活垃圾的方式。 机械炉排炉的特点:技术成熟,尤其大型焚烧厂几乎都采用该炉型,国内也有成功的先例。更能够适应国内垃圾高水分、低热值的特性,确保垃圾的完全燃烧。操作可靠方便,对垃圾适应性强,不易造成二次污染。经济性高,垃圾不需要预处理直接进入炉内,运行费用相对较低。设备寿命长,稳定可靠,运行维护方便,国内已有部分配套的技术和设备。 ****建设部、****总局、科技部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要求,并指出:“目前垃圾焚烧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同时结合国内投产运行的垃圾发电项目来看,绝大部分选择机械炉排炉,且运行稳定、可靠。本项目实施后,燃料为生活垃圾、污泥、一般工业固废,由于燃料种类多、热值低、湿度大、焚烧工况复杂,因此采用燃料适应性广、运行稳定、可靠的机械炉排炉,具有明显的优势。 污泥、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储存于垃圾池中,垃圾池的贮存能力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对所有来料5~7天储存量的要求。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采用混烧的方式,由现有爪式抓斗将污泥、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先充分混合,再吊至现有焚烧炉的料斗上方投入料斗及料槽,并送到现有逆推式机械炉排,干燥、燃烧、燃尽及冷却的一系列过程都在炉排上完成。
无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大气环境 1、焚烧烟气净化系统 现有工程每台焚烧炉配备1套烟气处理装置,均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喷入氢氧化钙溶液)+干法(喷氢氧化钙粉末)+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组合的烟气净化工艺,烟气净化系统运行正常。1#、2#焚烧系统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焚烧主厂房设置的1根80m高排气筒(DA001)合并排放;3#焚烧系统烟气经处理后通过2#焚烧主厂房设置的1根8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例行监测及在线监测数据,现有工程烟气经处理后可稳定达标排放。根据工程分析,本协同处置项目不会新增新的污染物类别,烟气污染物仍然是酸性气体、烟尘、重金属及二噁英等,因此焚烧烟气可依托现有工程的烟气净化系统进行处置。 2、恶臭防治 现有工程恶臭气体主要来源****处理站。正常工况下,恶臭气体经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后,引入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少量无组织排放;焚烧炉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恶臭气体经过活性炭除臭装置吸附过滤后通过主厂房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臭气产生设施,一般工业固废进厂后直接运至垃圾池暂存,现有恶臭防治措施可满足项目需求。 3、粉尘治理措施 现有工程在石灰料仓、飞灰固化储仓和水泥储仓顶部分别设置有布袋除尘器,采用振打方式清灰。石灰料仓、飞灰固化储仓和水泥储仓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除尘装置过滤后无组织排放,仓顶布袋除尘器为低压脉冲布袋除尘,除尘效率可达99.9%以上。 本协同处置项目实施后的总焚烧量与现有工程设计焚烧量1200t/d一致,烟气量不变,故石灰用量与环评一致,石灰料仓、飞灰固化储仓和水泥储仓粉尘产生量变化不大,不新增产尘设施,现有粉尘防治措施可满足项目需求。 二、地表水环境 根据不同水质,全厂设置2套渗滤液处理系统和1套清下水处理系统,以实现废污水的分质、分类处理。 垃圾渗滤液、卸料区道路车辆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实验废水和初期雨水等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厂****处理站,分别采用“前处理+调节池+ABR厌氧生物反应+A/O+混凝反应池+MBR膜+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前处理+调节池+UASB厌氧生物反应+A/O+超滤膜(管式外置膜)+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工艺,共同服务于全厂产生的渗滤液等有机废水和生活污水,总处理规模350m3/d。处理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24)的有关水质标准后进入回用水池作为生产用水回用,浓液用于石灰制浆或回喷焚烧炉,不外排。 厂区已建渗滤液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为350m3/d,现有工程满负荷工况下实际处理量约237(高峰期297)m3/d。根据渗滤液产生量计算分析,本项目实施后垃圾渗滤液量略有增加,新增渗滤液产生量29.8m3/d。全厂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废水量约266.8(高峰期321.4)m3/d。厂区已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能力可满足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渗滤液处理要求。废水处理措施依托现有环保设施有效可行。 厂区已建清下水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超滤+RO反渗透”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300m3/d。主要用于处理全厂循环冷却塔定期排水、余热锅炉定期排水、化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等清净下水,处理出水水质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24)后回用于冷却循环塔,膜处理浓液用于石灰制浆或回喷焚烧炉,不外排。本项目实施后,循环冷却塔定期排水、余热锅炉定期排水、化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等清净下水水质水量均不发生改变,依托已建清下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合理可行。 综上,项目实施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声环境 现有工程已采取了基础减振、消声器、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本项目不新增生产设施,因此不会增加新的噪声产生源,现有的噪声防治措施可满足本项目需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按照“三化”原则进行处置,其中实验室废液、生产设备维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滤膜(管式外置膜、纳滤膜、反渗透膜)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烟气净化系统捕捉下的飞灰(含废活性炭粉末)在厂区内进行固化(水泥+螯合剂)达《****填埋场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1浸出液污染物浓度要求后,****填埋场填埋处置;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炉渣交由巴****公司****公司综合利用,****处理站的污泥、烟气处理系统废布袋、废活性炭(吸附恶臭气体)和生活垃圾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本次评价分析认为,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显著的污染影响。 五、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现有工程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焚烧主厂房、****处理站、垃圾池、垃圾渗滤液收集池、飞灰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进行重点防渗,采用“环氧树脂膜+抗渗混凝土+刚性垫层”铺砌地坪,渗透系数K≤1.0×10-10cm/s;综**泵房、冷却塔、净水池等采取一般防渗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在厂区周边设置地下水监控井,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 本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通过废气排放途径排放出的Pb、Cd、Hg和二噁英中在第5、10、30年对其土壤中的累积浓度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标准。 六、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技改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焚烧炉及环保设施进行,利用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剩余焚烧能力,协同处置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入炉要求的一般固体废物。根据分析,项目主要事故源来自烟气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柴油储罐等。发生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情况,财产损失和健康影响基本上限于厂界范围内,对环境较小;发生渗滤液处理系统事故时,可通过渗滤液调节池、事故应急池收集废水来防止渗滤液超标排放。对于生产装置区域和废水处理区域均采取重点防渗,防止渗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储罐设置围堰大于储罐最大容积,可对泄漏的液体有效收容。 综上所述: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有效、可靠,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一、废水治理措施 根据建设单位资料及现场踏勘,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厂****处理站,分别采用“前处理+调节池+ABR厌氧生物反应+A/O+混凝反应池+MBR膜+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前处理+调节池+UASB厌氧生物反应+A/O+超滤膜(管式外置膜)+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工艺,共同服务于全厂产生的渗滤液等有机废水和生活污水,总处理规模350m3/d。处理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24)的有关水质标准后进入回用水池作为生产用水回用,浓液用于石灰制浆或回喷焚烧炉,不外排。 厂区已建渗滤液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为350m3/d,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运行数据折算,现有工程满负荷工况下实际处理量约237(高峰期297)m3/d。根据水平衡计算,本项目实施后新增渗滤液产生量29.8m3/d;另外,本项目不新增生活废水及实验废水。全厂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废水量约266.8(高峰期321.4)m3/d。厂区已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能力可满足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渗滤液处理要求。 厂区已建清下水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超滤+RO反渗透”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300m3/d。主要用于处理全厂循环冷却塔定期排水、余热锅炉定期排水、化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等清净下水,处理出水水质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24)后回用于冷却循环塔,膜处理浓液用于石灰制浆或回喷焚烧炉,不外排。 本项目实施后,循环冷却塔定期排水、余热锅炉定期排水、化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等清净下水水质水量均不发生改变,依托已建清下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合理可行。 根据不同水质,全厂设置2套渗滤液处理系统和1套清下水处理系统,以实现废污水的分质、分类处理。 (1)渗滤液处理系统 垃圾渗滤液、卸料区道路车辆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实验废水和初期雨水等进入渗滤液处理系统。厂****处理站,分别采用“前处理+调节池+ABR厌氧生物反应+A/O+混凝反应池+MBR膜+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前处理+调节池+UASB厌氧生物反应+A/O+超滤膜(管式外置膜)+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工艺,共同服务于全厂产生的渗滤液等有机废水和生活污水,总处理规模350m3/d。处理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24)的有关水质标准后进入回用水池作为生产用水回用,浓液用于石灰制浆或回喷焚烧炉,不外排。其中一期渗滤液处理系统纳滤浓液输送至二期渗滤液处理系统设置的纳滤减量化系统进行减量化处理;清液则输送至二期反渗透系统进行进一步处理。 (2)清下水处理系统 厂区已建清下水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超滤+RO反渗透”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300m3/d。主要用于处理全厂循环冷却塔定期排水、余热锅炉定期排水、化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等清净下水,处理出水水质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24)后回用于冷却循环塔,膜处理浓液用于石灰制浆或回喷焚烧炉,不外排。 (3)初期雨水收集池 厂区修建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V=200m3)。厂区垃圾车运输易造成污染的道路、运输栈桥、地磅区域的前15分钟初期雨水经过专用管道排至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池内初期雨水由提升泵定时定****处理站****处理站调节池,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24)的工艺用水标准后进入回用水池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处理设施 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焚烧炉及环保设施进行,利用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剩余焚烧能力,协同处置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入炉要求的一般固体废物,具体类****处理厂污泥、废塑料制品、废旧纺织品、废复合包装。项目实施后主要废气为协同处置后焚烧炉产生的焚烧烟气、垃圾贮存的恶臭等。 (1)焚烧烟气治理措施 生活垃圾焚烧烟气中的污染物主要包括: ①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其中的主要污染物分为:颗粒物、酸性气体(HCl、NOx、SO2、氟化物等)、重金属(Hg、Pb、Cr等)和有机剧毒性污染物(二噁英等)。 ②在垃圾运输、卸料过程中和垃圾堆放在垃圾池内散发出恶臭的气体。 ③垃圾运输车排放的尾气。 焚烧炉产生的烟气净化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喷入氢氧化钙溶液)+干法(喷氢氧化钙粉末)+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工艺。 一、二期工程焚烧烟气分别设置一套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脱硝装置,通过在锅炉第一通道喷射尿素进行化学反应去除氮氧化物,将NOX还原成N2,可以将烟气中NOX含量降到200mg/Nm3以下。 经余热锅炉回收热量后温度为180~210℃的焚烧炉烟气首先进入半干式反应塔,在反应塔内,烟气中的酸性气体与塔顶旋转喷雾器喷出的Ca(OH)2溶液中和反应,并将烟气温度降至140~160℃。一小部分粉尘、反应生成物(固态)和未完全反应的石灰聚集在反应塔的底部,而大部分随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脱酸反应后的烟气经过连接管进入布袋除尘器,连接管设置有干石灰及活性炭喷入口,喷入的活性炭可将烟气中的重金属、汞蒸汽、二噁英和呋喃吸附,烟气从滤袋外部进入,从隔仓顶部排出,焚烧产生的烟尘、石灰反应剂和生成物、凝结的重金属、喷入的活性炭等均附着于滤袋表面,形成一层滤饼,烟气中的酸性气体在此与过量的反应剂进一步起反应,使酸性气体去除效率进一步提高;活性炭也在滤袋表面进一步起吸附作用,附着于滤袋外表面的飞灰经压缩空气反吹排入除尘器灰斗,飞灰经旋转排灰阀排至输灰系统之埋刮板输送机。焚烧烟气污染物经净化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后经一、二期工程分别设置的1根80m高烟囱排放,对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烟气净化系统布置在每台余热锅炉后,依次是反应塔、干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引风机和烟囱。反应塔、布袋除尘器。石灰仓、活性炭料仓布置主厂房烟气净化间旁。 (2)恶臭气体治理措施 现有工程恶臭气体主要来源****处理站。正常工况下,恶臭气体经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后,引入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少量无组织排放;焚烧炉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恶臭气体经过活性炭除臭装置吸附过滤后通过主厂房排气筒达标排放。 ①焚烧炉正常运行时的臭气控制方案 为了防止恶臭扩散,垃圾池内要保持负压,为使恶臭气体不外溢,垃圾池设计成全封闭式,垃圾库顶部设置带过滤网的一次风抽气口,将臭气抽入炉膛内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同时使垃圾池内形成微负压,防止臭气外溢。含有臭气物质的空气被焚烧炉一次风机从设置在垃圾池上部的吸风口吸出,含有臭气物质的空气作为燃烧空气从炉排底部的渣斗送入焚烧炉,在高温的焚烧炉内臭气染物被燃烧、氧化。 二次风从焚烧炉及排渣机附近吸入,在焚烧炉内的高温下,含有蒸汽和臭气物质的空气也被氧化分解。在渗滤液区域所产生的臭气,通过设置在地面的臭气引风机引入垃圾池。所以,渗滤液区域内所产生的臭气污染物质,也在焚烧炉内的高温下得以同样处理。 ②焚烧炉停炉时的臭气控制方案 在焚烧炉停炉检修时,垃圾池内由垃圾产生的氨、硫化氢、甲硫醇和臭气在空气中凝聚外溢,垃圾池内的臭气经风管及风口从垃圾池上部吸出,送入活性炭吸附式装置,由此,垃圾池内垃圾卸料门关闭后,可以保持一定负压状态,而臭气污染物被活性炭吸附过滤,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建)标准后由通过80m排气筒排放到大气中,****发电厂所在区域内的空气质量。 此外,采用封闭式的垃圾运输车、经常翻动垃圾以减少厌氧发酵概率、定期清理在贮坑中的陈腐垃圾、垃圾池中设置旁通管以处理事故及紧急状态排风要求、设置自动卸料门使垃圾池密闭化等措施,也能有效抑制臭气的产生。现有工程还设有喷药系统,将化学药剂定期喷洒在垃圾池内,减少异味和微生物的滋生。 (3)粉尘治理措施 现有工程粉尘主要来源于石灰料仓、水泥储仓和飞灰储仓。通过在石灰料仓、水泥储仓和飞灰储仓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既起到了回收物料又防止了粉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同时为控制焚烧厂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现有工程以厂界外300m范围作为全厂的环境防护区。该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分布,未来规划也不设置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4)厌氧生物反应池产生的沼气 厌氧生物反应池产生的沼气,设一套火炬沼气燃烧处理装置,在焚烧炉检修情况下,沼气经收集,通过管道输送至火炬高空燃烧处置。焚烧炉正常运行情况下经管道收集送焚烧炉焚烧处理。 (5)汽车尾气 垃圾运输车辆在运行时将产生少量污染物,车辆在进出卸料大厅时由于速度较慢,汽车呈怠速行驶状态,此时燃烧温度较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6)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新增生产设备,因此本项目实施后营运期噪声污染源未发生变化。 现有工程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有:焚烧炉及各类辅助设备如泵、风机等产生的动力机械噪声和各类排气等产生的综合性噪声,噪声强度一般在80~110dB(A)之间。对生产、生活办公区进行了分离,****办公室的地方;空压机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运行管理人员集中的控制室内,门窗外设置吸声装置,观察窗采用双层钢窗,室内设置吸声吊顶;锅炉点火排气管、安全排气管设置小孔消音器;对风机进出口风、烟管道采用软接头,同时对引风机进行保温,在风、烟管道上布置加强筋,合理设计风烟管道,减少流动噪声的传递;对汽轮发电机加装隔声罩壳措施,并安装在车间内,采用厂房隔声;对运行设备采取了减振、隔声罩、消声器、吸声墙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的措施以降低垃圾运输车交通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同时进行了绿化的降噪、防噪作用。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得到合理控制,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固废主要包括飞灰、炉渣、废布袋、河水净化系统产生的泥沙、废活性炭(吸附恶臭气体)、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泥、废滤膜(管式外置膜、纳滤膜、反渗透膜)、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1、炉渣 根据现有工程2022年生产经营报表统计,现有工程2022年的实际入炉垃圾量为240803吨,炉渣产生量约为42162吨,折算成满负荷工况,则炉渣年产生量为:42162×400000÷240803=70035.7t/a,炉渣产生量主要与入炉原料中的灰分含量有关,现有工程入炉原料中灰分平均含量为13.1%,协同处置项目实施后入炉原料平均灰分含量为13.4%。类比现有工程及入炉原料灰分含量,则项目实施后炉渣产生量约为:70035.7÷13.1%×13.4%=71636.5t/a,比现有工程(折算成满负荷工况)增加1600.8t/a。炉渣为燃烧后产生的残余物,属于一般固废,****工程处置,在出渣机加水冷却降温后,经输送机送入渣池,再由渣吊车抓至汽车运输,采取定期外销**化利用的方式处置,项目炉渣交由巴****公司****公司综合利用。 2、飞灰 根据现有工程2022年生产经营报表统计,现有工程2022年的实际入炉垃圾量为240803吨,螯合稳定后的飞灰实际产生量约为6035.4吨,折算成满负荷工况,则年产生量为:6035.4×400000÷240803=10025.46t/a。飞灰产生量主要和入炉原料灰分含量有关,现有工程入炉原料中灰分平均含量为13.1%,协同处置项目实施后入炉原料平均灰分含量为13.4%。类比现有工程及入炉原料灰分含量,则项目实施后飞灰产生量为:10025.46÷13.1%×13.4%=10255.05t/a,比现有工程增加229.59t/a。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飞灰(含废活性炭粉末)属HW18焚烧处置残渣类危废,废物代码:772-002-18,在厂区内进行固化(水泥+螯合剂)达《****填埋场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1浸出液污染物浓度要求后,****填埋场填埋处置。 3、污泥 根据现有工程实际运行数据,污泥产生量约1062t/a,折算成满负荷工况,则污泥年产生量为1764.1t/a。本次协同处置污泥46t/d(入炉含水率≤60%),入厂污泥量约92t/d(含水率≤80%),将导致渗滤液产生量增加29.8m3/d,全厂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废水量约266.8m3/d。经类比计算,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污泥产生量约2076.6t/a,比现有工程增加312.5t/a。送垃圾焚烧炉焚烧。 4、其他固废 本项目涉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储存场所均依托现有工程,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分类储存,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废水处理系统废滤膜(管式外置膜、纳滤膜、反渗透膜)产生量约287支/3年,废滤膜属HW49其他废物类危废,废物代码:900-041-49,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公司)进行统一处理;实验室废液产生量约1.7t/a。实验室废液属HW49其他废物类危废,废物代码:900-047-49,经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公司)统一处置;废矿物油属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8-08,经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公司)统一处置。 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吸附恶臭气体)不变,废活性炭量为16.6t/a;烟气量不变,烟气处理系统废布袋年产生量保持不变约6.64t/a,废布袋属HW49其他废物类危废,废物代码:900-041-49,根据企业2022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表,更换下来的废布袋送垃圾焚烧炉焚烧,本项目实施后依托厂区已建设施进行处置;无新增设备,因此废矿物油的产生量保持6.5t/a不变;本项目实施后,全厂最大取水量约2737m3/d,91.23万m3/a,类比现有工程实际运行数据,河水净化系统泥沙产生量约2.0t/d,666t/a;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保持31.13t/a不变。 综上,采取上述措施后,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综合利用或综合处置,不会带来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现有工程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 结合各生产设备、贮存与运输装置、污染物贮存与处理装置、事故应急装置等的布局,根据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的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物料和产品的泄漏(含跑、冒、滴、漏)量及其他各类污染物的性质、产生量和排放量,将现有工程主要生产单元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简单防渗区。 ①重点防渗区:参照《环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GBl8598-2016)中的要求设计防渗方案,实际建设中,焚烧主厂房、****处理站、垃圾池、垃圾渗滤液收集池、飞灰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采用“环氧树脂膜+抗渗混凝土+刚性垫层”铺砌地坪,渗透系数K≤1.0×10-10cm/s。 ②一般防渗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01)中Ⅱ类场的要求设计防渗方案。综**泵房、冷却塔、净水池等,地面采用C30防渗混凝土硬化地面,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 ③简单防渗区:办公综合楼、倒班楼及食堂采用硬化处理。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渗滤液调节池:厂区设置一座2000m3渗滤液调节池和一座1000m3的渗滤液调节池; (2)消防水池:消防水池依托2000m3生产水池,另外厂区设置消防水泵房; (3)事故应急池:厂区设置一座容积为1000m3的渗滤液事故收集池(保持空置状态),可确保在渗滤液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时,厂内渗滤液等有机废水不外排。一座容积为1600m3的事故应急池,用于厂区发生火灾后消防废水的暂存; (4)柴油储罐围堰:已建柴油储罐围堰容积20m3; (5)初期雨水池:已建初期雨水池容积200m3; (6)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现有工程废气排放口及监测孔建设较规范,建有采样平台,在焚烧烟气安装有烟气流量、烟尘、O2、SO2、NOX、HCl、氟化物、CO在线监测系统。 项目在中控室设置气体报警系统盘,同时将信号引入DCS系统,一旦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立即联动报警。 六、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现有工程废气排污口按规范设置,已安装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危废暂存间标识牌,焚烧烟气通过80m高烟囱排放,排气筒高度符合环评报告书要求,已设永久监测井及采样平台。 现有工程废气排放口及监测孔建设规范,建有采样平台,在焚烧烟气安装有烟气流量、颗粒物、O2、SO2、NOX、HCl、氟化物、CO等在线监测系统,****环保局部门联网。****处理站废水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24)的回用标准后,进入回用水池作为生产用水回用于厂内,不外排。
无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无
无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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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全厂设置2套渗滤液处理系统和1套清下水处理系统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24) 根据不同水质,全厂设置2套渗滤液处理系统和1套清下水处理系统,以实现废污水的分质、分类处理。 项目区废水全部回用,未外排,故未对废水进行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现有工程每台焚烧炉配备1套烟气处理装置,均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喷入氢氧化钙溶液)+干法(喷氢氧化钙粉末)+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组合的烟气净化工艺,烟气净化系统运行正常。1#、2#焚烧系统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焚烧主厂房设置的1根80m高排气筒(DA001)合并排放;3#焚烧系统烟气经处理后通过2#焚烧主厂房设置的1根8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现有工程恶臭气体主要来源****处理站。正常工况下,恶臭气体经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后,引入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少量无组织排放;焚烧炉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恶臭气体经过活性炭除臭装置吸附过滤后通过主厂房排气筒达标排放。现有工程在石灰料仓、飞灰固化储仓和水泥储仓顶部分别设置有布袋除尘器,采用振打方式清灰。石灰料仓、飞灰固化储仓和水泥储仓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除尘装置过滤后无组织排放,仓顶布袋除尘器为低压脉冲布袋除尘,除尘效率可达99.9%以上。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 现有工程每台焚烧炉配备1套烟气处理装置,均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喷入氢氧化钙溶液)+干法(喷氢氧化钙粉末)+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器”组合的烟气净化工艺,烟气净化系统运行正常。1#、2#焚烧系统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焚烧主厂房设置的1根80m高排气筒(DA001)合并排放;3#焚烧系统烟气经处理后通过2#焚烧主厂房设置的1根8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根据分析,本协同处置项目不会新增新的污染物类别,烟气污染物仍然是酸性气体、烟尘、重金属及二噁英等,因此焚烧烟气可依托现有工程的烟气净化系统进行处置。 现有工程恶臭气体主要来源****处理站。正常工况下,恶臭气体经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后,引入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少量无组织排放;焚烧炉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恶臭气体经过活性炭除臭装置吸附过滤后通过主厂房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臭气产生设施,一般工业固废进厂后直接运至垃圾池暂存,现有恶臭防治措施可满足项目需求。 现有工程在石灰料仓、飞灰固化储仓和水泥储仓顶部分别设置有布袋除尘器,采用振打方式清灰。石灰料仓、飞灰固化储仓和水泥储仓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除尘装置过滤后无组织排放,仓顶布袋除尘器为低压脉冲布袋除尘,除尘效率可达99.9%以上。 本协同处置项目实施后的总焚烧量与现有工程设计焚烧量1200t/d一致,烟气量不变,故石灰用量与环评一致,石灰料仓、飞灰固化储仓和水泥储仓粉尘产生量变化不大,不新增产尘设施,现有粉尘防治措施可满足项目需求。 同时,根据本次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可知,本次验收期间项目废气能达标排放,表明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及措施有效,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 项目排气筒高度为80m,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监测项目的焚烧烟气排口有组织废气所测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噁英类的检测结果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标准限值的要求;无组织废气中硫化氢、氨、甲硫醇、臭气浓度的最大测定值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测定值均低于《**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常规控制污染物项目)中其他标准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消声器、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 基础减振、消声器、厂房隔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实施后继续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项目厂区严格落实了分区防渗措施。项目实施后继续定期开展了地下水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实施后焚烧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飞灰在厂区内进行固化(水泥+螯合剂),经固化处理后进行浸出毒性和抗压强度试验,在毒性试验合格及单轴抗压强度大于1MPa后运至指定场所填埋处置,若浸出液污染物浓度超过《****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 2008)中浸出液污染物浓度标准限值,需将飞灰送到具备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营运期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处理站的污泥、烟气处理系统废布袋、废活性炭(吸附恶臭气体)和生活垃圾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实验室废液、生产设备维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滤膜(管式外置膜、纳滤膜、反渗透膜)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已核实,本项目运营期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实施后焚烧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飞灰在厂区内进行固化(水泥+螯合剂),经固化处理后进行浸出毒性和抗压强度试验,在毒性试验合格及单轴抗压强度大于1MPa****填埋场填埋处置,根据收集的资料可知,目前固化后的飞灰未出现浸出液污染物浓度超过《****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 2008)中浸出液污染物浓度标准限值;营运期炉渣交由巴****公司****公司综合利用,****处理站的污泥、烟气处理系统废布袋、废活性炭(吸附恶臭气体)和生活垃圾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实验室废液、生产设备维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滤膜(管式外置膜、纳滤膜、反渗透膜)等危险废物交由******公司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防护措施,定期维护各处置设备,改进密封结构和加强泄漏检验,减少机械设备故障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书》及批复等所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环境,确保环境安全。 项目严格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防护措施,定期维护各处置设备,改进密封结构和加强泄漏检验,减少机械设备故障率。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书》及批复等所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环境,确保环境安全。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增加协同处置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位于**市**区光辉乡哨台村六社(**市****发电厂内)。项目性质属技改,不新增土建工程和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不新增投资。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焚烧炉及环保设施进行,利用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剩余焚烧能力,协同处置**市辖区(**县**除外)居民日常生活生产的生活垃圾以及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 2014) 入炉要求的一般固体废物。项目实施后生活垃圾焚烧炉总处置规模仍维持在 1200t/d 不变,其中生活垃圾 1092t/d,占 9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62t/d,占 5%、市政污泥 46t/d,占 4%,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市政污泥量约 108t/d(最大不超过处理规模的 9%),且优先保证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的处置。根据现场调查及查阅项目竣工资料,本项目基本情况与环评阶段一致。即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市政污泥量最大不超过处理规模的9%,且优先保证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的处置。 建设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了缓解和控制。项目建设及营运中,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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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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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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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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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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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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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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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