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救援队伍设备更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1-09 09:30:00,更正为:2026-11-2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开启)时间:2026-11-09 09:30:00,更正为:2026-11-20 09:30:00。
1、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标的名称:通信指挥设备(多用途侦检无人机),序号1通信指挥设备(多用途侦检无人机)2.净重:≤1230 g;折叠后尺寸(长×宽×高):265×120×145mm;(±3mm) 对角线轴距:≤440mm;”
更正为:2.净重:≤1230 g;折叠后尺寸(长×宽×高):260×115×140mm;(±3mm) 对角线轴距:≤440mm;
2、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标的名称:现场指挥调度装备(手持对讲机),序号1 现场指挥调度装备(手持对讲机)★2.产品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b IIC T4 Gb。”
更正为:★2.产品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b IIB T4 Gb。
3、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2.商务要求 序号4 付款进度安排 1.付款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达到该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付款条件: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之日起,达到该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更正为:1、预付款付款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票据凭证资料经相关程序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
2、进度款付款条件:提供货物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票据凭证资料经相关程序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3、尾款付款条件: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票据凭证资料经相关程序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4日
无
名称:****
地址:**玉蟾大道594号
联系方式:0830-****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街道蜀泸大道61号古玩城楼上4楼401
联系方式:0830-****78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83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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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