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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和《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南****公司**县杨家梁饰面用砂岩矿**生态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了《方案》提交人汇报,审阅了《方案》和相关附件,经质询和讨论,同意《方案》通过评审,于2026年10月23日通过了《方案》的复核。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生态修复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2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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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