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1月03日我局拟对《**农林牧**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1月03日—2026年11月0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5-****474
通讯地址:**市雨**羌**路377号
邮编:625000
一、建设项目名称:**农林牧**综合利用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清溪镇
三、建设单位:**县林建****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租赁**省**市**县清溪镇(**省**县****公司星春煤厂)用地建设“**农林牧**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主要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和板材,建成后可实现年产20000吨生物质颗粒和16500m3板材。
六、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