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1-04
各利害关系人(业主):
远大美域项目(二期)优化调整设计方案公示期间,收到远大美域一期业主异议书33份,涉及309户住户;我局于2026年10月27日发布听证告知书,于2026年10月30日收到远大美域一期业主听证会申请,申请中推选9名为听证代表,推选代表授权及联名的业主53名。由于异议书中涉及业主数与推选代表授权及联名业主数相差较大,我局决定发布补充告知书。
一、听证补充告知事项
项目利害关系人(业主)若对前期推举提交的9名听证代表(见附件1)有异议,请于本补充告知书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代表申请,逾期未提出,视为无异议。
二、申请方式
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6年11月11日18:00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属个人申请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及与本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核原件)及《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2),利害关系人推举的代表还需提交身份证明文件、推举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需提供机构证明、委托书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3)。接收听证申请材料地址:****611办公室。
三、确定方式
参加本次听证会的项目周边利害关系人代表由项目利害关系人自行申请,代表名额5至9名。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数过多的,由申请报名的利害关系人自行推举代表人,利害关系人未推举或无法推举代表的,由我局在提出申请的利害关系人中按限定人数抽签确定,其他人员可以参加旁听。听证代表报名截止后,听证机构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米**攀莲镇同和路12号****(6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812- ****451
联系人:王正洪 马文豪
本补充告****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规划局城乡规划公示栏及项目现场向社会公告。
特此告知。
****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