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公司**磨高地区35KV(二期主线路)钻试油供电服务
项目名称:
2026-2027****公司**磨高地区35KV(二期主线路)钻试油供电服务
项目类别:
服务类
项目分类:
三类
项目单位:
********中心
项目概况:
**大有****公司**磨高地区35KV二期主线路项目,线路总长11.83公里,申请容量30000kVA,从110kV****电站35kV间隔出线,按35kV角钢塔进行线路建设,长期为该区块钻试油施工作业提供稳定的电网动力。2026-2027年二期线路周边预计覆盖12口井,预估年总用电量3060万度。项目预估总费用为4783.97万元(含13%可抵扣增值税)。
项目类别分类:
| 1 | S02 | 工程技术服务 | S0203 | 钻井工程服务 | S****007 | 钻修井清洁生产服务 |
采购范围:
**大有****公司**磨高地区35KV二期主线路项目,线路总长11.83公里,申请容量30000kVA,从110kV****电站35kV间隔出线,按35kV角钢塔进行线路建设,长期为该区块钻试油施工作业提供稳定的电网动力。2026-2027年二期线路周边预计覆盖12口井,预估年总用电量3060万度。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可不招标事项:
(十一)招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所属单位结合项目技术特性和潜在投标人的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经综合研判确定为无法进行有效竞争的,****公司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可不招标事项理由:
**大有****公司作为前期网电线路的实际投资建设方和运维方,若引入外部第三方,不仅无法保障原有国有资产的完整与安全,还会导致长达数月的系统重构与资产交接,破坏现有系统的完整性,导致施工中断或功能配套失效,增加建设成本。当前市场上具备无缝承接能力且能确保资产安全的潜在投标人极为有限,客观上已无法形成有效竞争。 适用于《****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一)款规定:“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招标项目,公司结合项目技术特性和潜在投标人的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经综合研判确定为无法进行有效竞争的,****公司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建议该项业务由**大有****公司以可不招标方式承揽。
公示开始时间:
2026-11-04
公示结束时间:
2026-11-09
项目负责人:
侯昭宏
项目负责人固定电话:
028****2815
项目负责人邮箱:
housh_sc@cnpc.****.cn
招标管理部门联系人:
田佳弋
招标管理部门固定电话:
028****2844
招标管理部门邮箱:
tianjyi_sc@cnpc.****.cn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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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