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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处理厂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米****处理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米******以南,****社区一组,黑湾子上游约400m处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米****处理厂”项目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1.0万m3/d)建设内容,不包含一期项目未建设的预留远期规模1.0万m3/d部分,后续一期项目未建设的预留远期规模1.0万m3/d部分和二期工程建设内容需另行验收,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1月4日-2026年12月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812-****399
联 系 人:李女士(**盛****公司)
联系电话:134****4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