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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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6)川1381破5号
申请人**市****公司申请对被申请人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国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规定,本院决定采用“竞争+摇号”方式指定该案的破产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信息
****公司于1998年8月27日成立,登记机关****管理局,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吕斌,股东为苏红虹、吕斌,其中苏红虹实缴出资额为5970万元,吕斌实缴出资额为30万元。目前,****公司在我院作为被执行人的首执案件有48件,涉及未履行金额****1564.10元。执行过程中,****公司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冻结、查封等措施。经查,****公司名下有位于**市七里街道迎宾路七里新区厂房1-7幢、9-10幢、综合用房、机修车间、成品库房的工业用房、部分成品(鞋)以及8幢的成套住宅用房及其共有的国有出让工业用地用途土地使用权,****银行,其他还有部分机械设备因无法识别型号未纳入评估范围也无法评估。目前,****公司已停产。
二、报名条件
申报机构须为编入2026年****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本次选任不接受联合申报。
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截止报名日期,社会中介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其参与竞争的资格:
****法院指定为管理人的案件尚有1年以上未结的(含本数);
****法院指定为管理人的案件尚有2件以上未结的(含本数);
****法院采用“竞争+摇号”方式指定为管理人的案件尚有1件以上未结的(含本数);
(****法院采用“竞争+摇号”方式指定为管理人的上一案件中实际派驻的团队核心成员与工作方案不一致的;
(五)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个案考核有2件以上(含本数)或者连续3年有个案考核不合格的;
****法院、****法院及本院对破产管理人的履职考核中被限制参与选任期限内的。
三、报名资料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报名资料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一)申报机构的资质材料;
(二)申报机构正承办的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名称、****法院名称、案号、承办法官及进程;
(三)申报机构及管理人团队成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及本公告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的声明。
四、竞争资料
申报机构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向本院提交竞争资料,一式七份,并编写页码、书列目录,装订成册。竞争资料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一)报名机构的规模、执业保险、业绩及专职管理人储备、团队构建等方面的材料;
(二)报名机构破产团队负责人、拟委派参与本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三)报名机构正承办的企业破产案件数量、名称、****法院名称、案号、承办法官及进程;
(四)报名机构及管理人团队成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及本工作规程第七条规定的情形的声明;
(五)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报名机构对债务人的了解情况;
2.报名机构拟委派参与本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3.报名机构如被指定为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的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4.报名机构拟参与本次竞争时预算的管理人报酬及折扣方案,有无垫资意愿及垫资金额等。
报名机构应当将其提交给本院的竞争资料加以密封并加盖密封章或者骑缝章。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竞争资料的,视为放弃竞争。
五、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为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8:00前;提交竞争资料截止时间11月12日18:00前。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省**市**市巴都大道179****法院民一庭;联系人:何璟艺;联系电话:0817-****005。
七、资格审查
本院在报名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对报名机构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以电话或者书面方式通知报名机构。报名机构对审查意见不服的,可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向本院申请复核。
八、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6年11月19日上午9:30分,评审地点:本院办公楼4楼多功能会议室。
九、机构陈述
审查通过的报名机构应于公告的评审时间、地点进行现场陈述或者通过网络视频方式进行陈述,****委员会及该案审判组织的询问。
报名机构不按规定的评审时间、地点进行陈述的,视为放弃竞争。
报名机构的陈述顺序现场随机确定。
十、评选方式
如有5家以上(含本数)机构进行报名并符合条件的,本院将在**市破产案件管理人专家库中随机抽选****委员会,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审。评选出前3家申报机构后,随机摇号选取一家首选管理人、一家备选管理人。若申报机构少于5家,则另行通过其他方式指定管理人。
十一、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817-****228
特此公告
附件:1.伊晶达竞选管理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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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