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后路院区电梯责任险采购项目采用院内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现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医院人流量大、病患群体特殊,电梯安全风险高,为保障医患人员安全,维护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现进行采购城后路院区电梯责任险,采用院内比选方式择优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
项目简介:我院目前有电梯32台,直梯21台、扶梯10台、餐梯 1台,每年电****医院实际需求量为准。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240元/台/年。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管理委员会批准且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四、采购需求
★(一)30台电梯具体情况:
| 电梯编号 | 生产厂商 | 出厂编号 | 产品型号 | 安装检验日期 | 层站 |
| 1 | 迅达****公司 | **** | 300C MMR | 2015.1.27 | 17层17站 |
| 2 | 迅达****公司 | CE114970 | 300C MMR | 2013.8.8 | 17层17站 |
| 3 | 迅达****公司 | CE114969 | 300C MMR | 2015.1.27 | 17层17站 |
| 4 | 杭****公司 | ****6756 | AEP602 | 2025.****.13 | 17层17站 |
| 5 | 杭****公司 | ****6757 | AEP602 | 2025.****.13 | 17层17站 |
| 6 | 杭****公司 | ****6758 | AEP602 | 2025.****.13 | 17层17站 |
| 7 | 杭****公司 | ****6759 | AEP602 | 2025.****.13 | 17层17站 |
| 9 | 迅达****公司 | CE114971 | 300C MMR | 2015.1.27 | 17层17站 |
| 10 | ****公司 | ****0103 | DPB35(1600/1.5-JXW-VVVF) | 2012.7.23 | 9层9站 |
| 11 | ****公司 | ****0108 | DP35(1000/1.5-JXW-VVVF) | 2012.7.23 | 9层9站 |
| 12 | ****公司 | ****0107 | DP35(1000/1.5-JXW-VVVF) | 2012.7.23 | 9层9站 |
| 13 | ****公司 | ****0104 | DPB35(1600/1.5-JXW-VVVF) | 2012.7.23 | 9层8站 |
| 14 | ****公司 | ****0105 | DPB35(1600/1.5-JXW-VVVF) | 2012.7.23 | 9层8站 |
| 15 | ****公司 | ****0102 | DPB35(1600/1.5-JXW-VVVF) | 2012.7.23 | 9层9站 |
| 16 | ****公司 | ****0106 | DP35(1000/1.5-JXW-VVVF) | 2012.7.23 | 6层6站 |
| 17 | ****公司 | ****0101 | DPB35(1600/1.5-JXW-VVVF) | 2012.7.23 | 8层8站 |
| 18 | ****公司 | ****044SC-002 | MD6000 | 2025年5月27日 | 9层9站 |
| 19 | ****公司 | ****044SC-001 | MD6000 | 2025年5月27日 | 9层9站 |
| 20 | ****公司 | ****044SC-003 | S5000 | 2025年5月27日 | 9层9站 |
| 21 | ****公司 | ****044SC-004 | S5000 | 2025年5月27日 | 9层9站 |
| 22 | ******公司 | 16ML026 | FSL | 2016.7.12 | / |
| 23 | ******公司 | 16ML027 | FSL | 2016.7.12 | / |
| 24 | ******公司 | 16ML028 | FSL | 2016.7.12 | / |
| 25 | ******公司 | 16ML029 | FSL | 2016.7.12 | / |
| 26 | ******公司 | 16ML030 | FSL | 2016.7.12 | / |
| 27 | ******公司 | 16ML031 | FSL | 2016.7.12 | / |
| 28 | ******公司 | 16ML032 | FSL | 2016.7.12 | / |
| 29 | ******公司 | 16ML033 | FSL | 2016.7.12 | / |
| 30 | ******公司 | 16ML034 | FSL | 2016.7.12 | / |
| 31 | ******公司 | 16ML035 | FSL | 2016.7.12 | / |
(二)服务要求
★1、对于电梯坠落、冲顶、关人、夹人等一系列电梯意外事故进行全面保障。
★2、如遇电梯更换,电梯完成更换后,旧电梯剩余保险责任和保险期限等全部内容自动转为新电梯,对新电梯进行承保。每年电****医院实际需求量为准。
★3、责任险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险种和最低赔付标准:
| 序号 | 项 目 | 最低赔偿限额 |
| 1 | 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5万元 |
| 2 | 每人每次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 1.5万元 |
| 3 | 累计赔偿限额 | 1.5亿元 |
| 4 | 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 50万元 |
| 5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200万元 |
| 6 |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 55万元 |
| 7 | 法律服务费用赔偿限额 | 10万元 |
| 8 | 乘客滞留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30万元 |
| 9 | 乘客滞留累计赔偿限额 | 300万元 |
| 10 | 乘客滞留每人累计赔偿限额 | 1.5万元 |
注:本项目各项险种的赔偿限额不得低于本表格列明的最低赔偿限额,任意一项赔偿限额低于以上标准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4.服务体系:供应商要建立完善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监督体系,建立电梯专业人员巡查制度,提升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
5.理赔体系:供应商须拥有完善的理赔体系,保证及时高效地处理维修理赔案件,1个工作日内完成查勘、定损工作,在理赔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凡赔款金额在20000元以下的,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赔款;凡赔款金额在50000元以下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赔款;凡赔款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将本着优先制案、优先审批、优先上报的原则,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赔款。并监督维保维修单位及时对故障电梯进行维修,保障电梯安全正常运行,建立故障维修复核机制。
6.****公司响应度、赔****医院需求或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或采购人指定地点
3.支付方式:保费一年一付,收****医院付款流程后30日根据实际承保电梯数量据实结算。
3.报价要求:本项目按单台电梯年度保费进行报价,报价为包干价,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保险赔付、查勘、定损、理赔、法律服务、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
注: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三)验收标准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比选文件中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全部内容、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全部内容所约定的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比选文件中按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全部内容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及采购人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四)评分标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审细则 | 说明 |
| 1 | 报价 | 38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38分)。 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如评委认为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合理说明,可作无效标处理。 |
| 2 | 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6 | >5 万且≤7.5 万:3分;>7.5 万且≤10 万:5 分;>10 万:6 分 | 本项最低赔偿限额 5 万元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作无效投标 |
| 3 | 每人每次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 6 | >1.5 万且≤2.25 万:3分;>2.25 万且≤3 万:5 分;>3 万:6 分 | 本项最低赔偿限额 1.5 万元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作无效投标 |
| 4 | 累计赔偿限额 | 6 | >1.5 亿且≤2.25 亿:3分;>2.25 亿且≤3 亿:5 分;>3 亿:6 分 | 本项最低赔偿限额 1.5 亿元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作无效投标 |
| 5 | 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 6 | >50 万且≤75 万:3分;>75 万且≤100 万:5 分;>100 万:6 分 | 本项最低赔偿限额 50 万元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作无效投标 |
| 6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6 | >200 万且≤300 万:3 分;>300 万且≤400 万:5 分;>400 万:6 分 | 本项最低赔偿限额 200 万元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作无效投标 |
| 7 | 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 6 | >55 万且≤82.5 万:3 分;>82.5 万且≤110 万:5 分;>110 万:6 分 | 本项最低赔偿限额 55 万元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作无效投标 |
| 8 | 法律服务费用赔偿限额 | 6 | >10 万且≤15 万:3 分;>15 万且≤20 万:5 分;>20 万:6 分 | 本项最低赔偿限额 10 万元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作无效投标 |
| 9 | 乘客滞留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6 | >30 万且≤45 万:3 分;>45 万且≤60 万:5 分;>60 万:6 分 | 本项最低赔偿限额 30 万元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作无效投标 |
| 10 | 乘客滞留累计赔偿限额 | 6 | >300 万且≤450 万:3 分;>450 万且≤600 万:5 分;>600 万:6 分 | 本项最低赔偿限额 300 万元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作无效投标 |
| 11 | 乘客滞留每人累计赔偿限额 | 6 | >1.5 万且≤2.25 万:3 分;>2.25 万且≤3 万:5 分;>3 万:6 分 | 本项最低赔偿限额 1.5 万元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作无效投标 |
| 12 | 其他扩展保障责任 | 2 | 除上述列明赔偿项目之外,供应商每额外提供 1 项电梯相关有效保险保障责任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无额外保障责任得 0 分。 同一保障责任拆分表述、内容重复的,不重复计分。 |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新增保障项目及赔偿限额,未列明不予计分;不属于电梯责任险相关保障的不计分 |
五、响应文件获取方式、递交地点及时间
(一)响应文件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可通过****官网(https://www.****.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附件。
(二)响应文件获取递交地点:****门诊大楼7楼招标采购科(**市雨**城后路358号)(支持现场递交或邮寄,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
(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 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要求(均加盖红色公章)
(一)附件内所有材料;
(二)本项目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
(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供):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授权请提供);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请提供);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四)其他要求
1.响应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虚假材料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参加资格;
2.外包装袋填写项目名称、应标单位、联系方式并密封。响应文件按要求排序装订成册。所有文件均应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递交(响应文件递交后不退)。文件无加盖公章、未装订成册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查询界面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七、响应文件开启(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1.评审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医****小组进行评审,****医院自行安排。
2.评审地点:****城后路院区
3.评审方式:评审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小组对供应商递交资料进行评审,在有资质并满足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同等条件下,得分最高者作为成交供应商。
八、成交结果及通知
成交结果在****官网(https://www.****.cn)公布。
九、其他事项
1.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及情况,供应商结合自身情况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前往踏勘地点,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投标默认为已经踏勘完成,如因供应商未踏勘现场所引起的不利因素以及相关安全责任等问题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如成交供应商出现提供虚假资料或拒绝履行承诺等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且可以通过选择下一候选人或重新采购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注:本公告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
4.本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十、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雨**城后路358号
联 系 人:毕老师
联系电话:0835-****106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