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院诊疗设备配置,提升临床服务能力,我院拟实施 自动洗胃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 ,现采用院内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比选,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1. 采购单位:****
2. 采购内容:医疗设备一批,本项目采购预算 9.50 万元 ,预算包含产品货款、运输、安装调试、税费、培训、质保服务等完成本项目全部交付使用的所有费用。
3. 采购方式:院内公开比选
4. 本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中小企业行业划分标准为工业。
5. 交货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 90 个日历天内 完成全部设备交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试运行工作。
6. 交货地点:****院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采购设备清单及核心要求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本公示附件《****自动洗胃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需求》,其中标注 ▲ 为重要核心指标,须提供厂家公开发布彩页、技术白皮书等佐证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为一般技术指标,供应商须逐条响应。所有设备均为国产,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2.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未在 “ 信用中国 ”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3.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委托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
1.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 备案凭证;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已多证合一包含二类备案的营业执照除外)。
2. 涉及消毒产品、特种设备的,须按国家法规提供对应生产许可相关证明材料。
四、商务核心要求1. 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预付 40% 合同款;全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 100% ,供应商需提供合法、完整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
2. 验收方式 :由采购人自行组织一次性验收,供应商提交验收申请后 30 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按照国家规范、采购需求、供应商响应文件执行。
3. 售后服务要求
1. 质保期自设备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按清单要求执行;质保期内设备质量问题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质保期满前 1 个月完成一次整机全面巡检维护并出具书面维护报告。
2. 故障响应:接到故障报修 2 小时专人响应,电话无法解决故障的 8 小时内上门维修 。
3. 质保期内同一设备维修 3 次仍达不到技术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全新整机。
4. 违约责任 :供应商交货产品不满足采购需求、逾期交货,按采购需求约定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偿损失。质量争议可共同委托具备 CMA 资质第三方机构检测。
五、评审评分细则(总分 100 分)1. 投标报价( 30 分) :满足全部采购需求的最低有效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30 。小微企业可按政策享受价格扣除。
2. 技术指标及配置( 64 分) :全部参数完全响应得 64 分;带 ▲ 重要指标每负偏离 1 项扣 10 分,最高扣 50 分;带 ● 一般指标每负偏离 1 项扣 0.14 分,最高扣 14 分。 ▲ 指标须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否则该指标不予认可。
3. 履约能力( 6 分) :提供医疗机构同类设备业绩合同或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每 1 个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 6 分。
所有复印件、扫描件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料模糊不清不予采信;评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比选文件递交相关事项1. 获取采购需求方式 :本公示附件下载采购完整采购需求文件。
2.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11 月 6 日 16 _ 时 0 分 (逾期递交不予接收)
3. 递交地点:**** 院办 办公室
4. 递交资料:响应文件(资格资质、技术响应表、佐证彩页资料、报价文件、业绩材料等,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 1 份)
5. 比选时间: 2026 年 11 月 10 日 10 时 0 分
6. 比选地点:****会议室
注意:所有 ▲号重要参数必须附厂家公开印刷彩页 / 技术白皮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该核心参数不予认可。
七、其他说明1. 本项目为院内比选,采购预算 9.5 万元,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总价,各分项报价不能超过对应设备最高限价。
2. 供应商所提供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
3. 成交结果将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采购合同。
4. 本项目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财库〔 2016 〕 205 号、财库〔 2021 〕 22 号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
联系地址: ****社区红鑫街 2 号
联系人: 吴鹏
联系电话: 182****6915
附件:
****自动洗胃机等一批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院内比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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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11 月 02 日
一审(校):吴鹏
二审(校):骆小同
三审(校): 彭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