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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第42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市**上品农民安置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及评审意见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市**上品农民安置房地块
地块地点:**省**市******社区上游街45号
委托单位:****
地块基本情况:**市**上品农民安置房位于**省**市******社区上游街45号,由****(曾用名:都****公司)组织建设。2008年12月31日,**市**上品农民安置房建设工程正式立项(都发改项目[2008]723号,附件1),2009年8月25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10********1120号,附件2)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10********1081号,附件3),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用地面积为46662平方米(附件4)。**市**上品农民安置房于2010年4月5日开工建设,2011年12月7日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小区仍正常运行使用。
报告主要结论: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等方式,同时根据地块内及周边自然环境状况,以及周边相邻地块历史及现状生产情况,经综合分析,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对调查地块有污染风险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存在风险,因此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联系人:陈思强
联系电话:180****6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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