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为保证募****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10月30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向,****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80号文《关于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9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70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79,22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4,721,262.4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9日到位,并****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2BJAG1002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公司****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目前已全部使用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于2026年9月18****交易所(www.****.cn)披露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575.24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575.37****银行手续费0.13万元相抵所致。
注2: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38.94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延期情况
截至公告日,募投项目1号楼、2号厂房、3号厂房、4号厂房、5号厂房、6号楼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剩余7号厂房及配套尚未完成建设。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拟将募投项目“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延期至2027年10月30日。
(二)本次延期的原因
根据产品生产工艺等要求,公司需严格把控项目整体建设质量,对项目选用的设备、材料及安装调试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同时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导致建设进度有所延后。截至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后续将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根据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并结合未来市场变化、产能安排、****公司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合理计划项目建设,以自有资金按需投入。公司经审慎考虑,拟将募投项目“航空设备及旋翼飞机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延期至2027年10月30日。
四、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积极协调资金、人力、物力等**,保障募投项目剩余工程的建设,同时,加强对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监控,有序推进项目的后续建设。
五、****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本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完成专户销户,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核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目前已全部使用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建设现状及业务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将整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0月30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经过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