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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校实训楼建设EPC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27 14:38:13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一章第1.10点中询价文件获取时间:招采平台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17:30止(**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售。变更为获取时间:招采平台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日17:00止(**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售。
2.原采购文件第一章第1.11款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中时间:2026年10月30日18点00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时间:2026年11月3日17点30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原采购文件中第三章第一条采购清单中第9点“本工程实际浇筑过程中同一天计划相同标号允许补料一次(不限方量),若第二次补料单车运输量低于7m3,则甲方应按每车不足7m3部分以30.00元/m3的标准向乙方补贴燃油耗费。”变更为“本工程实际浇筑过程中若使用四轴车在同一天计划中相同标号允许补料一次(不限方量),若第二次补料单车运输量低于7m3,则甲方自第二次起,按每车不足7m3部分以30元/m3的标准向乙方补贴燃油耗费;若使用两轴车在同一天计划中相同标号允许补料一次(不限方量),若第二次补料单车运输量低于4m3,则甲方自第二次起,按每车不足4m3部分以30元/m3的标准向乙方补贴燃油耗费”。
其余内容不变!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
通讯地址:**县齐乐镇东升路193号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28-****8855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