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中国石****公司****公司川中北部采气管理区:
你区《关于**001-7-H1/H2井建设工程临时用地的申请》收悉。依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和《**省〈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石****公司****公司川中北部采气管理区临时使用**市**县天保镇观桥村2组、龙坝村4组的2.9591公顷土地,其中农用地2.9591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7168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361公顷),作为**001-7-H1/H2井建设工程临时用地,用于油气钻井井场、油气进场道路、勘察作业及其辅助工程、临时生活用房。
二、你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依法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三、该宗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4年,从本批复之日起计算。其中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届满后的续期如未获批准,该临时用地林地区域使用期限为批准之日起至2028年10月13日止。使用期限届满,你区应按要求履行土地复垦义务,自行拆除该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土地原貌和环境质量,复垦验收后将土地归还原土地所有者。
四、你区应在临时用地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将临时用地的批准文件、合同以及四至范围、土地利用现状照片影像资料信息等提交给当地自然**和规划主管部门,上传系统进行备案。
此复。
****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