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位于清溪北路东侧,目前地块所有人为****规划局。地块目前为农用地、未利用地,根据《规划条件(蓬自规条通字[2026]第6号)》,**********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项目总占地面积22956.01m2。
项目组于2026年6-10月对**********地块及周边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包括对地块以及其邻近区域的资料收集及查阅、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现场快速检测等工作,调查的主要成果如下:
(1)调查地块边界500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有居住区、学校、行政办公区、地表水体,500****液化气站已关停搬迁,加油站的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达标排放;现场快速检测表明土壤中重金属污染物检出结果均未超标,土壤状况良好;
(2)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住宅,地块内至今无工业水气供应,不具备工矿、规模化养殖使用的条件;地块内部无其他供水及排水管网,也无输油管线等特殊管网通过,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3)调查表明地块历史上不存在任何工业企业,不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曾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4)历史影像资料及人员访谈表明紧邻地块周边主要为住宅和农田,****加油站,但根据其排污许可等供来资料,污染物达标排放,现场快速检测表明土壤中重金属污染物检出结果均未超标;
(5)人员访谈表明地块内历史和现在不存在污染迹象,地下水未受到污染,现场踏勘未见污染迹象,现场快速检测未见土壤中污染物有异常,历史上不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现场调查未发现土壤或地下水存在污染迹象;
(6)地块内无历史检测数据,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表明地块内不存在污染迹象,同时在调查地块内外共布设9个点位使用XRF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其中砷、镉、铜、铅、汞、镍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规定的建设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锰、钡未超过《**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中表1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经过第一阶段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合地块所处区域土地利用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得出结论: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能够满足开发利用条件,**********地块土壤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工作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