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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业务-摄像机框架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事前公示
****承揽业务-摄像机框架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采购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 1 | 卡口摄像机 | iDS-TCV900-HEL/25 | 10 | 台 |
| 2 | 电警摄像机 | iDS-TCE900-HL/16 | 10 | 台 |
| 3 | 球形摄像机 | DS-2SK8C246IMX-D/AR(32xF0)(B) | 10 | 台 |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依据《**省****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自用类)试行》中第二十四条第(五)款“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的相关规定,本维护项目由于****公司产品,若使用其他品牌型号将违反业主招标要求。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海康原厂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经销商)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 https://szyc.****.cn/)媒介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1日,共3天。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联系电话:黄老师133****0967
邮箱地址:****@chinacc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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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