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6年采购电子胃肠镜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29日 16:48 |
| 预算金额 | ¥1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佳雯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8-****37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路三段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38-****37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无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路三段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8-****373 | ||
| 附件: | |||
| 附件1 | 单一来源论证.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26年采购电子胃肠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高清电子放大胃镜、 1套、 预算金额 460,000.00元
电子治疗胃镜、 1套、 预算金额 480,000.00元
电子高清肠镜、 2套、 预算金额 86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心已配备日本富士VP-7000型电子胃肠镜图像主机,该主机为科室核心诊疗设备,已常态化投入临床使用。该品牌内镜设备具备专属的软硬件适配协议、影像传输系统及数据交互程序,主机与原厂镜体为一体化配套成套系统,适配性、兼容性、稳定性经过原厂专业校准。 1.各厂家特殊光成像技术原理、算法相互独立:奥林巴斯、开立、科曼,麦科田均为自有体系,无法在富士VP-7000主机上实现LCI/BLI成像效果;其他品牌,数字图像信号无法解码,不存在成熟、安全的第三方转接适配器; 2.富士VP-7000型电子胃肠镜图像主机采用原厂专有一体化物理接头、专属数字图像传输协议、LCI/BLI特殊光成像专利技术,整套软硬件为富士封闭专利体系,仅富士原厂对应系列镜体,才能完整实现LCI/BLI特殊光功能;其他品牌镜体完全无法适配。 3.LCI、BLI特殊光功能,而该两项技术是消化道早期肿瘤筛查核心手段; 若使用第三方镜体不兼容,极易出现影像传输异常、诊疗功能缺失、设备运行卡顿、系统闪退甚至整机崩溃等故障,不仅会中断诊疗操作、影响检查及治疗进度,还会导致诊疗数据失真、丢失,极大增加漏诊、误诊及术中医疗风险,不符合临床诊疗安全规范及医疗质量管控要求,存在极大的医疗安全隐患。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本项目符合上述《****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和解释,产品只能由富士**地区原厂唯一授权供应商****供应,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名称: ****
地址: **省**市**区光华东三路489号1栋18楼1813、1814号
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05日
无
联系人: 张佳雯
联系地址: **市**路三段9号
联系电话: 0838-****373
2.财政部门联系人: 张旭
联系地址: **省**市**市**路2号
联系电话: 0838-****410
****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