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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旭康环保科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地点:**省**市**县乐义乡黄金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租赁**县乐义乡****煤矿办公楼,建筑面积2400m2,用于办公;**生产厂房,建筑面积1000m2,用于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模为年处理病死畜禽6000吨,即日平均处理病死畜禽20吨,最大应急处理量60吨。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9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田总
联系电话:137****2440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