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名称:2026年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 |
| 标段编号:SCTIG-FW-202610-0042 | 截止时间:2026-11-02 17:00:00 |
| 项目名称:2026年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 |
| 招标人:**** |
2026年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2026年车辆租赁采购项目已获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竞价采购条件,现面向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开展竞价采购,诚邀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价活动。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2026年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公务出行车辆租赁全流程服务,包含车辆租赁费、年度各项税费、杂费、保险费、年检费、正常维修和保养等全部费用,用于保障采购人日常公务接待、出差调研、会议保障等公务出行。
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地域覆盖景区及周边外埠出差。
6. 最高限价:人民币112700.00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小组认定为低于成本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7. 报价有效期:60日历天,自采购人接收最终报价之日起计算。
8. 其他说明:本项目不收取竞价保证金、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独立法人,提供三证合一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车辆**、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信用要求:采购人将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采购公告发布前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小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统一开展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全部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第二轮报价环节。
资格审查审查内容:
1.主体资格: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诺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商业信誉财务制度、履约能力、纳税社保、无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其他条件全套承诺函;
3.信用核查: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供应商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4.响应文件形式审查:响应文件格式、装订、密封、正副本、U盘电子文档齐全,递交时间、递交地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5.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竞价情形。
凡资格审查有任意一项不满足的,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再进入后续报价评审环节。
1.车辆配置:提供1台40万元以内中型MPV或SUV,两驱自动挡,排量2.0T;车龄≤3年,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内,车况良好、无重大事故,外观内饰整洁;配备灭火器、三角警示牌、备胎、行车记录仪等全套行车设备。
2.保险要求:投保有效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以上,座位险10万元/座及以上,保险有效期完整覆盖整个租赁周期;车辆正常维修、常规保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3.服务保障:租赁期内车辆故障免费救援,非人为损坏免费维修;车辆故障发生后,须第一时间提供同等标准替代车辆,保障采购人公务正常开展。
4.质量要求:服务遵守公务出行管理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文明服务,保障公务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2日登录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ctig.****.com/)完成注册登记,自行下载本项目竞价采购文件。本项目所有公告、变更、结果均在该平台发布。
1.文件接收时间:2026年10月29日16:00—2026年11月2日17:00(**时间)
2.竞价截止时间和竞价时间:2026年11月3日15:00(**时间)
3.递交地点:**省****县泸沽湖镇****处理厂内(****)。
4.递交要求:响应文件使用A4纸张,正副本各1份,左侧装订,禁止活页装订;电子文档U盘一并密封装入密封袋。逾期送达、未密封的竞价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递交。
5.竞价规则:本项目共两轮含税包干报价。第一轮提交全套响应文件及首轮报价,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第二轮;第二轮为最终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报价无效;未按时提交第二轮报价的,视同第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竞价期间不与供应商单独谈判,采购技术、商务条款不作变更。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采购小组对全部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小组投票确定候选顺序。
当报价达到最高限价70%及以下时,采购小组开展成本价核查;供应商无法合理解释、不能提供佐证材料的,认定为低于成本竞标,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费用按年度一次性结算。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提交完整服务对账单以及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服务费用。供应商未提供合规发票,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
采购人:****
地址:**省****县泸沽湖镇****处理厂内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35****6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