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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1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作出的2个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30日—2026年11月9日(7日工作日)。
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清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鹏举智造**定制撬装设备及常压储罐非标机械加工生产项目 | 眉市环建彭[2026]15号 | 2026.****.21 |
| 2 | 四****公司配电控制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 | 眉市环建彭[2026]16号 | 2026.****.21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张月,联系电话:028-****9196
通讯地址:**区翰林路187号,邮 编:62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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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