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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市**区羊子山路88号4栋2单元6层14号 | 340,000.00元 | 95.67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600 | C****0600 工程监理服务 | **县村戈乡查卡村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监理服务 | 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所有服务范围 |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1)服务期限: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工期**不另增加费用),直至工程验收合格为止,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2)项目竣工后30日内按要求提交项目验收相关监理文件资料。 | 达到履约验收合格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王智勇(采购人代表)、谢禹、陈友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中“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原则,以成交金额为基准价,按照下列收费标准收取。 (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100-500万元费率:0.8%。)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公司名称:****,纳税识别号:****0107MA627UP17K,开户行及账号:****银行****公司**鹭岛支行、440********00091221。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联系电话:0836-****481
名称:****
地址:**县建设路2号
联系方式:0836-****5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E1栋1栋2单元8楼801
联系方式:028-****825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28-****8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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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