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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方石****基地建设项目
划拨供地的批复
安府函〔2026〕437号
****规划局:
《关于南方石****基地建设项目划拨供地的请示》(安自然资〔2026〕34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将位于**县岳城街道**村11组67号的0.353742公顷(约5.31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南方石****基地建设项目用地,按照评估价格65万元/****研究院,划拨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长期。
此复。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