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2026年10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成都-都江堰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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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4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消除环境影响的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拉法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经济开发区九鼎大道21号

****

**中环康源****公司

在企业现有厂区内实施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改造,增加现有上料仓封闭设施,依托现有三条水泥熟料生产线设备设施,以一般工业固废(建筑废弃土、铁废渣、磷渣、电石渣、锂渣、燃煤炉渣、烧黏土、磷石膏、脱硫石膏等)替代水泥生料、熟料生产中部分原辅材料,实现消纳**市及周边一般工业固废约68万吨/年。项目建成后水泥熟料和水泥产能均不新增。

1.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

2.项目窑尾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达《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表1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高排气筒排放;窑头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达《**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表2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排放须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噪声须达到国家噪声排放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应加强对危废的管理,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范,做好各项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范,依法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情况。

公示期间无意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28-****9028;邮编:611830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