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市水利局拟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河湖长制十周年及水利(高景观)宣传品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河湖长制十周年及水利(高景观)宣传品供应项目。
二、项目内容
拟购买一批宣传用品,主要用于河湖长制十周年及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工作,宣传品主要包括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十周年纪念牌、水杯、河湖精美画册、雨伞等宣传用品,每类宣传用品300个(件),并提供整体宣传品设计图,材质及对应规格。
三、工期要求
2026年11月2日提供宣传品设计图,2026年11月18日前按合同约定提供宣传品实物。
四、参与竞争性谈判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注:1在有效期内;2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收原件;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具有良好制度、能力及信誉的承诺函(包括: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5.相关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6.谈判报价表。逾期送达或者资料不齐,不予受理,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7.提供初步宣传品设计图。
五、评价服务单位的确定
本项目控制价12万元,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控制价。画册材质要求为锁线胶装、铜版纸材质;纪念章要求压铸烤漆、浮雕工艺;水杯要求品牌真空保温杯;雨伞要求自开自收,整体质量有保障;宣传设计图美观**,紧扣宣传主题。在前置条件满足情况下,本竞争性谈判采取二次报价法,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第二次报价最低者即为中选单位。
六、参加竞争性谈判要求
参加竞争性谈判的单位,请于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水利局河湖管理保护科处(逾期不再受理),于11月2日(星期一)上午10:30到市水利局二楼会议室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同时将所有谈判资料(前款《参与竞争性谈判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单位鲜章密封在一个文件袋内后提交3份(一正二副)到会场,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先生 电话:0838-****963,151****6523
地 址:**市庐**路一段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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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