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11#地块10万千瓦光伏项目 220千伏送出工程

审批
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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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3423MAD7JC7WXK李建
李廷旭**省****县
**省凉山彝族自治****政府街100号-1号12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11#地块10万千瓦光伏项目 220千伏送出工程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D4420-D4420-电力供应
**省****县 /
经度:101.443660,101.626390 纬度: 27.342580,27.476240****环境局
2026-05-11
凉环建审〔2026〕9号无
7444
115.71****
****3423MAD7C7WXK**众投****公司
****0107MA69THCC57西弗****公司
****0100MA6DG5NB762026-07-15
2026-07-162026-09-20
2026-09-222026-10-20
https://www.****.com/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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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扩建**(百灵)500****电站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 (2)****11#地块220千伏升压站-**(百灵)500****电站220千伏架空线路28.2千米。1)扩建**(百灵)500****电站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 (2)****11#地块220千伏升压站-**(百灵)500****电站220千伏架空线路28.2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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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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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确保区域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施工临时占地不得占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永久基本农田等。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土石方的平衡和综合利用,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2、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等措施严格控制扬尘。 3、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水处理措施。本项目线路施工过程中生活污水产生量小,施工时间短,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定期清掏,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电站间隔扩****电站内住宿,仅在站内进行施工活动,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前期工程设置的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作站内绿化,不外排。 4、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池。输电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余土在塔基下摊平后进行植被恢复。****电站间隔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应严格控制机械操作时间,加强车辆管理,文明施工。 6、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对因临时占地施工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尽量采用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保证项目建设后植被覆盖率不减少,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1、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确保区域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施工临时占地未占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永久基本农田等。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期噪声、扬尘、废水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土石方的平衡和综合利用,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等措施严格控制扬尘。 3、落实各类废水处理措施。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定期清掏,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电站间隔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前期工程设置的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作站内绿化,不外排。 4、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池。输电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余土在塔基下摊平后进行植被恢复。****电站间隔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严格控制机械操作时间,加强车辆管理,文明施工。 6、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对因临时占地施工破坏植被而造成裸露的土地应在施工结束后完成整治,采用当地物种进行植被恢复,项目建设后植被覆盖率不减少,生态环境质量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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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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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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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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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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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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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限定施工作业范围。 ●施工临时占地避让植被茂盛区域。 ●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施工人抬便道。 ●施工临时占地使用前铺设彩条布或其他铺垫物。 ●采用挖孔桩基础等原状土基础。 ●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选择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 ●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耕地按照原有土地类型及时进行复耕、栽植。 ●加强施工人员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及古树名木保护知识的宣传,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野生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若遇到途经区域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学习《中华人民**国草原法》(2021年4月29日)、《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等基本草原的相关环保规定,并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施工人员应加强对基本草原内土壤、植被、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 ●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应尽可能减少基本草原内塔基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尽量选择在植被稀疏的草地,减少生物损失量; ●施工便道:施工便道应尽可能利用已有山间小路,施工过程中应固定施工便道的线路,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开辟便道,以降低施工活动对周围地表和植被的扰动;在技术可行的条件下,尽量缩短基本草原内施工人抬便道长度,限定人抬便道宽度,减少临时占地面积;人抬便道占地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域,尽量布置在植被稀疏的草地,以减少植被破坏; ●牵张场和跨越施工场:在技术可行的条件下,尽可能避开基本草原内设置牵张场和跨越施工场;若确需在其内设置,牵张场和跨越施工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以占用植被较低矮、稀疏的灌丛、草丛为主,敷设彩条布或草垫,施工结束立即进行植被恢复,以减少对基本草原内植被的破坏。 ●施工期应参照项目生态影响评价与植被保护方案,采取“三分一回填”“占一补一”等措施,实际征占面积以最终批复的面积为准,不得额外占用。1. 施工前已组织施工人员开展环保法规专项培训,重点学习草原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政策要求,考核合格后上岗;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宣传标识,强化作业人员生态保护意识; 2. 严格按照批复红线划定施工作业范围,所有临时用地均避让植被茂盛区域,优先选择植被稀疏的草地布设;塔基采用挖孔桩等原状土基础工艺,最大程度减少对原生土层和植被的破坏; 3. 施工便道优先利用既有山间道路,确需**的路段严格控制长度和宽度,施工过程中固定行车路线,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碾压作业范围外植被; 4. 所有临时占地使用前均铺设彩条布等铺垫物,避免直接碾压地表;施工结束后第一时间清理场地建筑垃圾,对临时占用的草地选用乡土植物开展植被恢复,对占用的耕地按原有土地类型进行复耕; 5. 建立施工期野生动植物巡查机制,作业过程中发现野生保护动植物,立即停止施工并按规范采取保护措施; 6. 严格执行基本草原保护相关规定,尽可能减少草原区域临时占地,落实“三分一回填”“占一补一”等生态保护措施,未超批复面积占用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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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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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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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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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