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13分钟前 | 公 开 人:**** | |
| 关于通知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尹婷妮、王小连: ****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22日作出(2026)川17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四****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3日作出****《决定书》,指定**中创天屿****公司****公司担任****,蒋素芳为负责人。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及相关规定,管理人现拟于2026年11月13日10时至2026年11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监督单位:四****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com/)以公开拍卖方式,****公司持有的**恒创中工****公司10%股权。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你方作为**恒创中工****公司的其他股东,在同等****公司拟转让的上述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已就本次股权拍卖事项向你方寄送书面通知,现同时以公告方式进行送达。你方参加本次拍卖的,在同等条件下按照法律规定及淘宝网**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关于优先购买权人的竞价规则行使优先购买权。你方拟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按照管理人送达的书面通知及平台相关规则参与本次竞买,并于正式开拍前三天(即2026年11月1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购买权证明及相关材料,办理优先购买权竞买资格确认手续。提交材料所使用的身份信息应与淘宝账户实名认证信息一致。 你方未在通知确定的期限内明确表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拍卖的具体起拍价、保证金、竞价规则、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及其他交易条件,以管理人在淘宝网**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正式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拍卖文件为准。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游律师 联系电话:185****3272 联系地址:**省**市**区金龙大道666号第一幢915号 特此公告。 ****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