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名称 | **县林下中药材产业及种质**库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基地及种质**库项目林麝引种标段(第二批次) | 招标项目编号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市﹒**县 |
| 原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9839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眉州大道东三段天天向上186号5幢1单元11号3层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高女士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人 | 宁老师 |
| 招标人联系地址 | **县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161号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35-****868 |
| 原公告名称 | **县林下中药材产业及种质**库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基地及种质**库项目林麝引种标段(第二批次)招标公告 | 项目包个数 | 1 |
| 更正事项和内容 | (一)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更正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投标人制造成本、运输成本、管理成本、交货期、安装调试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 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不含80%)时;(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二)将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增加以下内容: 6.2发货前供应商提交本批次林麝 7 日内动物检疫证明、疫病检测记录、消毒台账。 7.林麝质量赔付条款: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内:1、若林麝因遗传性疾病、自身携带疫病原因造成整体死亡率超过15%的,超出15%以外的这部分林麝均由供应商按照中标单价全额赔偿;因动物应激反应、意外伤害、采购人饲养管理不当、不可抗力等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林麝死亡,不予赔付。2、若林麝达到繁育年龄后,因林麝自身本体原因(外界环境因素除外)多次配种不成功、无生育繁殖能力的林麝超过整体数量的15%,超出15%以外的这部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具有正常生育繁殖能力的林麝。 8.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林麝全套管理资料,包括饲养标准、饲料配方、疫病防控预案、繁育管理手册、常见疾病处置方案。 (三)将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实质性要求) 配置及主要技术指标修改为: 一、年龄要求 采购对象为出生月龄6个月至12个月的幼麝,采购遴选过程中,优先选用出生时间更早的个体。 二、体态健康及体征标准 采购幼麝需整体体态健壮、生长状态良好,无各类疾病隐患。体表毛发顺滑洁净、色泽光亮,无脱毛、斑秃情况;双眼明亮锐利、精神状态饱满;鼻镜呈黑色,湿润且带有水珠,生理状态正常;双耳直立灵敏,警觉性良好,体表无任何外伤问题。 幼麝日常采食、排便行为规律正常,消化及代谢机能良好,具备正常生育繁殖能力且体重需达到4.5公斤及以上。 (四)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合同,同步增加以上内容。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顺延至:2026年11月16日10时00分(**时间)。 (六)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 ||
| 更正日期 | 2026年10月28日 | ||
| 备注 | 无 | ||
单位(加盖公章):****
确认日期: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