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10-28 |
****预重整案
招募投资人公告
为充分挖掘****(以下简称“****公司”或“债务人”)的重整价值,维护全体债权人、债务人等主体的合法权益,提升债权清偿率,****公司继续经营和预重整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欢迎具备资金实力、产业**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参与本次招募。
第一部分 招募说明及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意向投资人。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公告系根据现有调查情况并结合本案实际编制,所载事项的实施时间和具体内容如有变化,以管理人后续变更公告或通知为准。
三、本公告不属于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仅供意向投资人决策参考。本公****公司资产、负债、经营状况、重整前景及其权属完整性的任何保证或承诺。
四、本公告所载资产及负债数据均为阶段性资料,最终以审计、评估结果,以及债权申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结果为准。本公告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五、管理人有权根据预重整及后续重整工作需要,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并有权补充制定相关文件。因程序变化或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告内容调整的,意向投资人应予配合;管理人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六、****公司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招募不代表****公司后续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作出承诺。
第二部分 预重整依据及基本情况
****法院于2026年9月20日作出(2026)川0182破申3号《决定书》,****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日,****法院作出(2026)川0182破申3号之一《决定书》,****事务所****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
一、工商登记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749163F,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吴永军,注册地址为**市**市濛阳镇物流大道中段499号2栋1层。公司经营范围为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牲畜屠宰、家禽屠宰、牲畜饲养、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及农副产品销售等。现有股东为吴永军(认缴出资3595.326万元,认缴时间2014年6月20日,出资比例59.92%)和******公司(认缴出资2404.674万元,认缴时间2008年8月20日,出资比例40.08%)。
二、经营概况
****公司是一家集优质生猪养殖、屠宰、分割、冷藏、配送及冷鲜肉和冻品批发与零售、肉制品精深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企业。公司占地200余亩,现有厂房面积30,000㎡,注册资本6,000万元,建有生猪屠宰生产线4条,2条生产线经GMP认证,家禽屠宰资质系**西北地区唯一一家。公司为**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中央储备冻肉代储企业、生猪定点屠宰A级企业、“AA+”信用等级企业。并已通过ISO22000、ISO14001、OHSAS18001、ISO9001和HACCP体系认证以及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2013年至2018年期间,公司连续入选**市地方名优特新产品推荐目录并入围**市“小巨人”企业培育名单,同时在2015年至2017年获得“**制造业、民营百强企业”;2018年荣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食品行业先进企业---影响力品牌奖”、****中心。同时,公司是唯一一家取得**猪产品开发权的企业。
第三部分 重整价值及投资亮点
****公司系**市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骨干企业,具备完整的生产经营资质、成规模的厂房设备与较为完备的产业配套。通过预重整及后续重整程序引入投资人,有利于保全经营性资产与稀缺资质、维持职工就业、提升全体债权人受偿率,实现债务人、债权人、投资人及地方经济发展的多方共赢。结合现阶段调查情况,****公司的主要投资价值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行政许可资质稀缺,重置成本高
****公司持有《生猪定点屠宰证》(证号:A****1116,有效期至2036年11月24日)。生猪定点屠宰属行政许可事项,且受屠宰产能总量控制与布局规划约束,存量资质具有明显的稀缺性,通过新设主体重新取得同类资质的审批周期与经济成本均较高。
****公司系**西北地区唯一具备家禽屠宰资质的企业,为**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生猪定点屠宰A级企业、中央储备冻肉代储企业,并获评“AA+”信用等级,****政府信任基础较为稳固。
(三)上述资质****公司持续经营的核心基础。如企业停产或经营主体资格灭失,相关资质存在被注销或无法延续的风险;通过重整维持经营主体存续,可最大限度保全该项无形资产价值。
二、全产业链布局完整,产能与配套设施齐备
****公司占地200余亩,现有厂房面积约30,000平方米,建有生猪屠宰生产线4条,其中2条通过GMP认证,设计年屠宰量达100万头,具备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条件。
****公司业务覆盖优质生猪养殖、屠宰、分割、冷藏、配送及冷鲜肉和冻品批发与零售、肉制品精深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已形成上下游有效衔接的生猪全产业链条,具备较强的成本控制与抗周期波动能力。
****公司配套冷藏、仓储及配送设施,可支撑区域冷鲜肉及冻品供应,具备向肉制品精深加工、预制菜、冷链城市配送等方向延伸的产业基础。
三、质量体系与技术品牌积累扎实
****公司已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HACCP体系认证,并取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具备承接大型商超、团餐及中央厨房客户的准入条件。
****公司****中心,2018年荣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及“****食品行业先进企业——影响力品牌奖”,系唯一取得**猪产品开发权的企业,技术研发与品牌**具有较高辨识度。
四、区位与物流条件优越
****公司注册地位于**市**市濛阳镇物流大道中段499号,紧邻西南地区重要的农产品物流集散节点,冷链配送半径可有效覆盖****城市群,原料采购与成品分销的物流成本优势明显。
五、股权投资具备业务协同空间
****公司持有**欣康绿农产****公司100%股权、成****公司99%股权,并对**兴****公司持股15%。上述股权投资可在生猪供应、产品销售及贸易渠道等方面与屠宰主业形成协同,投资人可结合经营方案统筹盘活。
六、重整程序可提供确定的债务与交易边界
****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后,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依法解除、执行程序依法中止,附利息的债权自裁定受理重整之日起停止计息,债务规模得以固定,有利于投资人准确测算投资成本与资**排。
(二)投资人以共益债形式投入资金的,可依据《****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等规定,就其为债务人继续营业所产生的债务依法主张按共益债务清偿。
(三)通过重整计划可依法调整债权债务关系、解除担保负担并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股权或资产交割中的法律障碍可在程序内集中解决,交易确定性显著优于庭外重组及资产零散处置。
(四)预重整阶段确定的投资人,在后续重整程序**则上不再另行遴选(详见本公告第八部分),意向投资人可取得明确的先发优势。
七、投资价值测算的参考口径
意向投资人可结合下列阶段性数据自行测算投资价值:不动产(含8套房屋、彭国用(2016)第1068号土地使用权及无证建(构)筑物)评估价值合计11,042万元;生产设备、后勤设备等动产账面价值合计43,798,166.33元;商标、专利、屠宰及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等无形资产另计;对外债权约2,933,909.17元;外部债务合计约22,252万元。
上述数据系阶段性调查结论,最终以审计、评估结论以及债权申报、管理人审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结果为准。****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回报及重整前景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第四部分 主要资产情况
根据债务人提供资料,****公司主要资产情况如下。具体面积、权属、用途、评估价值、查封抵押及瑕疵情况,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果及相关权属证明为准。
一、不动产
经**大友房地产****公司对欣康绿名下不动产及无证建(构)筑物进行价值评估。欣康绿名下8套房屋价值为8,155万元,彭国用(2016)第1068号土地使用权价值2,123万元,无证建(构)筑物价值764万元,不动产价值合计为11,042万元。
二、生产设备
债务人账面记载有生产设备、后勤设备等动产,账面价值合计43,798,166.33元。公司现有4条屠宰生产线,其中2条通过GMP认证,设计年屠宰量为100万头。设备权属、数量、实际状态、抵押查封及可利用情况以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三、应收款项
经统计,****公司对外债权金额约为2,933,909.17元。相关债权是否真实、有效、可收回,是否设立质押以及清收成本等,以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四、无形资产及股权投资
****公司持有《生猪定点屠宰证》(证号:A****1116,有效期至2036年11月24日)及屠宰、食品生产经营、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持有**欣康绿农产****公司100%股权、成****公司99%股权,并对**兴****公司合计持股15%。相关证照能否随投资及经营主体变更而持续有效,以主管部门规定及审核结果为准。
第五部分 主要债务情况
根据债务人提供财务数据初步核实,****公司外部债务合计约22,252万元,涉及债权人近30户,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5户,约12,599万元;职工债权共计190余万元;税款债权1户,约764万元;普通债权20户,约8,699.75万元。
上述债务金额为阶段性数据,管理人尚未完成全部债权审查确认。意向投资人应充分关注未申报债权、附条件债权、待确认债权、或有负债、诉讼及执行债务,以及担保物优先权和抵质押顺位等事项。
第六部分 招募投资人的类型及投资要求
一、投资人类型
本次招募的重整投****公司资产状况、债务规模、产业属性及经营方案,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参与投资:
﹒产业投资人:投入资金、管理团队、客户**、供应链**等,****公司股权或资产控制权,负责持续经营和债务化解。
﹒财务投资人:以共益债、股权投资、资产收购或其他合法方式提供资金支持。
﹒联合投资人:由产业投资人与财务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招募,但应明确牵头主体、内部份额、分工安排及连带责任。
二、投资方案基本要求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公司恢复和扩大生猪、家禽、牛羊等屠宰产能,提升产品精深加工、冷链仓储、交易配送及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妥善安排职工、税款、社保等优先债权,制定公平、可行且能获得主要债权人支持的债权清偿方案;
﹒明确投资金额、资金来源、付款节点、履约担保、股权或资产交割安排、经营目标及违约责任;
﹒不得利用投资损害债权人、职工及债务人合法权益,不得借投资实施资产转移、利益输送、逃废债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部分 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如为自然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相应投资管理能力。
二、具备与本次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和履约能力,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情形,不存在数额较大且到期未清偿的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本次投资实施的重大诉讼、仲裁、执行、行政处罚或刑事风险。
五、承诺配合管理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对知悉的债务人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六、认可本公告及后续招募文件要求,承诺依法参与招募,并承担因自身原因产生的尽调及参与成本。
七、拥有生猪屠宰、食品加工、冷链物流等产业背景或成功参与过企业重整、困境企业重组项目的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招募。联合体应当指定牵头方,并提交书面联合投资协议,明确各成员角色、投资比例、决策机制及连带责任。联合体中至少应有一名成员符合上述全部资格条件。
第八部分 招募流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17时止。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报名期限。
(二)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以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地址:**省**市天府新区隆和西巷299****中心24层。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律师,151****9714】
二、报名材料
(一)《参与预重整投资意向书》(应载明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经营业绩、资金实力、拟投资方式、拟投入金额及资金来源等,并加盖公章或由自然人签名);
(二)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有权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本次投资的决议或决策文件;联合体还应提交联合投资协议;
(四)商业信誉、征信、失信及限制消费情况自查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存续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材料;
****银行存款证明、资信证明、融资意向文件等足以证明其履约能力的材料;
(七)相关业绩及证明;
(八)送达地址确认书(详见附件三);
(九)《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四);
(十)《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承诺函》(详见附件五);
(十一)管理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材料存在缺失或形式瑕疵的,管理人可以通知补正;逾期未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尽职调查
(一)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提出尽职调查申请,签署《保密承诺函》,并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二)管理人将协调债务人及相关部门提供现有资料并配合现场调查,但不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资产无瑕疵作出保证。意向投资人应对其尽调结论及投资风险独立判断、自行负责。
(三)尽职调查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予配合。
(四)意向投资人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不得将取得的资料用于本次招募及投资事项之外的任何用途。
四、提交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2026】年【11】月【2】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预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内容应至少包括:
﹒投资主体及联合体结构;
﹒投资方式(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共益债投资、债转股等)及投资范围;
﹒投资总额及分阶段投入安排,包括用于产线升级、GMP改造、二期建设、清偿破产费用及职工债权、税款债权、社保债权和各类普通债权的具体金额;
﹒付款来源、付款节点、履约担保及逾期违约责任;
﹒债务调整和清偿方案,包括对各类债权的清偿比例、清偿期限及担保安排;
﹒后续经营方案、项目建设计划、产能规划、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有利于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相关主体的其他承诺;
﹒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方案应提交纸质密封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及电子扫描件壹份(电子扫描件可附U盘或发送至邮箱:****@163.com)。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内容明显不具备可行性的,视为放弃后续参与资格。
五、遴选及确定投资人
(一)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资金实力、投资金额、付款条件、债权清偿安排、经营方案、履约能力、行业经验和风险承担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审。
(二)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仅有一家的,其投资方案经管理人审查可行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确定为中选投资人;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有两家及以上的,管理人可以组织竞争性磋商、公开竞价或其他方式遴选,具体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三)****法院指导和监督。中选投资人确定后,管理人将与中选投资人开展谈判,并依法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
(四)中选投资人应当就其投资方案及协议履行提供管理人认可的履约担保。
六、重整程序衔接
****公司****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的,预重整阶段已签署且经相关主体确认的协议、作出的承诺及形成的投资文件,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依法衔接至重整程序。
(二)预重整期间确定的投资人,在后续重整程序**则上不再另行遴选;****法院或管理人认为有必要重新遴选的除外。
(三)最终重整投资人资格及权利义务,****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第九部分 特殊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特别说明
﹒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同时,管理人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报名时间以及提交投资方案时间是否**,若决定**时间,管理人将提前通知有效报名的投资人。
﹒意向投资人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载明的期限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报名材料,方为有效报名。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无资格参与后续招募流程。
﹒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所有投资人均平等适用。
﹒本招募公告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公司概要仅为便于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管理人不对公告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保证责任,最终情况以意向投资人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为准。
﹒意向投资人在投资决策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咨询意见。
二、风险提示
﹒本公告披露的信息仅反映管理人在公告发布时掌握的情况,可能受债权补充申报、审查确认、资产权属争议、评估审计结论及生产经营变化等因素影响。
﹒****公司的部分资产可能存在抵押、质押、查封、无证建设、租赁占用或其他权利限制;部分经营资质、土地房产及设备状态可能需要补正或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持续使用。
﹒****公司债务金额、债权性质及受偿顺位尚未最终确定,意向投资人应充分考虑优先债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及未申报债权对投资回报的影响。
﹒本次招募及后续重整程序能否顺利推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意向投资人均应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方案编制成本等参与成本。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及投资方案,视为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本公告所载全部条件、风险及程序安排。
****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