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智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总承包施工砌块物资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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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智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施工总承包施工砌块采购方案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6-10-28 10:00:00
发布单位:****
公告
公告标题:高端智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总承包施工砌块物资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高端智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总承包施工

砌块物资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高端智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总承包施工砌块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高端智能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总承包施工

1.2 采购编号: XNYQCCYHXM-XJ-03 。

1.3 采购人: **** 。

1.4 采购代理机构: 无 。

1.5 采购项目概况: 见图纸说明。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砌块 。

2.2 交货期: 预计自2026年11月至2027年9月;实际供货周期以甲方项目部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 **省**市**县高竹新区项目现场 。

2.4 物资质量标准: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质量的复检验收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近1年财务会计报表 。

(3)业绩要求: 在近36个月内(截止到本询比公告发布的上一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获得1个及以上相同材料设备的供货业绩。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

(5)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1 月 2 日 09 时 00 分(**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参与的供应商须缴纳标书费 0 元(招标结束后可提供盖章的收款收据,不提供其他票据),售后不退。标书费转账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建行**车公庄支行

账号:110********056039767

重要提示:(1)标书费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扫描件或截图)发至邮箱****@qq.com。(2)未缴纳标书费的投标人,将无法正常参与竞标,即便递交报价文件,亦将作为无效的报价文件被拒绝。(3)转账时须备注:XNYQCCYHXM-XJ-03+投标单位简称+标书费。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11 月 4 日 16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 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1)本合同为先款后货模式。甲方应在乙方发货前付清所需货物全部合同价款;乙方确认全款到账后 2日内完成供货。甲方未付清全款前,乙方有权不予发货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交付责任。乙方收款后逾期交货、货物质量不合格的,按本合同违约条款承担退款、赔偿责任。

(2)本合同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因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维修、更换、返工及相关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未及时履行质量保证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届满或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均不免除乙方依法应承担的其他质量责任。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其他形式: / 。

10. 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 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名称: ****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 010-****0600

举报邮箱: /

12.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通汇路16号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155****6757

电子邮件:****@qq.com

2026 年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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