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东部新区水务监管事务中心久隆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专班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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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专班车辆租赁服务以比选方式采购服务供应商,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久隆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专班车辆租赁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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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要求

1、租赁车辆须证照齐全,合法合规,可正常上路行驶。出租方须为车辆投保以下险种,且保额满足要求: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200万元;

(3)车上人员责任险;

(4)机动车损失险;

(5)其他必要险种(如不计免赔险等)。

2.服务期间,所有保险须全程在有效期内,不得断保、脱保或退保;保险临期时,出租方须提前办理续保。因服务供应商未按约定投保、断保或保额不足,导致承租方或驾驶人员无法获得保险赔付的,相应损失由服务供应商承担。出租方应在交车时提供保险单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承租方核验,并在租赁期内应承租方要求随时提供保险有效凭证。

3.车辆技术安全性能良好、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车辆车容车貌状况良好。

5.车辆内部整洁卫生,空气**,服务设施完好,乘坐舒适。

6.服务供应商承诺成交后提供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所有车辆的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保险合同复印件、年检标记、排放合格标记及其他随车服务卡(单)等证、照及资料。

7.项目服务期内,若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责任事故(如车辆之间发生碰撞等情况),服务供应商负责相关保险索赔事宜,根据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最终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若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无车辆碰撞,仅驾驶车辆发生事故),服务供应商负责相关保险索赔事宜,如因租赁车辆的问题造成的事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服务供应商承担,如因驾驶人员问题造成的事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驾驶人承担,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8.项目服务期内,不限制投入本项目使用车辆的保险理赔次数,不收取车辆押金。

9.服务供应商承诺所有投入本项目使用车辆的所有权完全属于服务供应商,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服务供应商违约,因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服务供应商负责承担。

10.租赁车辆的车龄在3年以内。

三、服务供应商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服务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运输行政部门颁发的从事汽车租赁或客车租赁的许可或备案。

(八)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九)本次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方式及评审方法

采购方式为比选。按报价最低原则选定服务供应商,如有相同最低报价者,则以车辆车龄小中选。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时间要求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0时30分(**时间)。

递交地点:**东部新区西部设计产业园三号楼3307会议室。

递交方式: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2日10时31分(**时间)。

地址:**东部新区西部设计产业园三号楼3307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址:**东部新区西部设计产业园三号楼3307会议室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138****8948

附件:1.****久隆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专班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文件

2.合同主要条款

附件下载


****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10-28
招标公告
成都市东部新区水务监管事务中心久隆水库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专班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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