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泸高速**、**等5****收费站建设项目
(车道智能自助终端等设备)直接采购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
****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宜泸高速**、**等5****收费站建设项目(车道智能自助终端等设备),现就此事项向潜在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宜泸高速**、**等5****收费站建设项目(车道智能自助终端等设备)
拟采购服务的说明:货物采购
预算金额:****000.00元
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蜀道智慧发[2026]179号)第四章采购方式中第二十二条“对原创技术策源地企业、创新联合体、启航企业等产生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在兼顾经济性的前提下,可采用谈判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
2、根据2025年10月23日**成宜****公司关于《宜泸高速**、**等5****收费站建设项目关键设施设备技术参数及选型讨论会会议纪要》,会议内容****集团智慧收费站建设要求,对关键设备选型进行充分讨论,本次项目的关键设****公司片区化云仓建设经验,****集团自主研发的软硬件产品,目前自主研发的产品有智慧云仓综合管理系统、智慧云仓数据大屏系统、车道智能自助终端 (以及内置的 IC 卡读卡器、移动支付终端、票据打印机)、岛头车牌一体化设备、智控单元等。该项目所需的车道智能自助终端、智控单元等设备,供应商为“**智能交通****公司”能够完整满足本项目设备供货、技术匹配、系统适配等全部条件,具备本项目唯一供货能力。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智能交通****公司
地址:**省**市**区大件路白家段118号四****指挥中心
三、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四、公示期限限
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0月30日
五、异议反馈渠道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提交、匿名提交或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狄先生
联系电话:187****8400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 **市**区交子大道中海国际C座7楼
异议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
五、其他事项
公示期满后,如未收到有效异议或异议已妥善处理,采购人将按程序与拟定供应商进行谈判并签订合同。
六、论证意见
经我公司内部决策,认为上述申请理由成立,****集团根据**省相关部****集团《采购管理办法》(蜀道司发〔2026〕7 号)、《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蜀道司发〔2026〕3 号)、《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蜀道司发〔2026〕290 号)、以及****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蜀道智慧发〔2026〕172号)、《采购管理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蜀道智慧发〔2026〕179号)中关于直接采购的相关规定,论证过程合规,一致同意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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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
| 项目名称 | 宜泸高速**、**等5****收费站建设项目(车道智能自助终端等设备) | 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直接采购 | 招采类型 | 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