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决定通过比选方式确定该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二、采购内容:
(一)**市城市交通能力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
(二)配合采购人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三、采购要求:
(一)按照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出具工程款支付担保。
****银行保函应当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
(三)担保额度35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24个月。
四、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参选期间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者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本次比选最高限价:175000.00元。当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六、中选人确定方式:参选单位按要求再最高限价范围内自由报价,低价中选,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若本次比选申请人报名少于3家或合格申请人少于2家时,比选人将采用谈判或二次挂网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七、比选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17:00前,交于******公司613室,并缴纳200元报名费(按财务要求公对公转账)。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如委托代理人)。
八、比选文件:
1.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如委托代理人)。
2.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比选报价函。
3.以上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九、比选时间
2026年11月2日09:30 ,******公司412会议室比选。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密封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地址:**市诗**路195号
邮编:621700
联系人:严女士
电话:0816-****136
******公司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