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中节能**市**三期风电项目 |
| 项目类型 | 电力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巨石强森****公司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于2026年9月28日,在**省**市主持召开了中节能**市**三期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巨石强森****公司,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单位****,主体监理单位**新鑫泽****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研究院****公司,施工单位****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西北电力****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省升辉****公司、**省国建****公司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概况 ****风电场地处**市**县**镇、**镇、木马镇境内,工程总装机容量100兆瓦,工程规模为大型。**20台单机容量为5.0兆瓦风电机组,并配备20台35KV****电站,****风电场升压站,向东北方向扩建增加一台主变,**35kV开关站1座,集电线路路径总长约为50.45千米,其中单回架空线路约22.2千米,双回架空线路约20.4千米,电缆直埋约7.85千米,道路总长10.98千米,其中改建道路3.00千米,**道路7.98千米,按山岭重丘四级标准设计,路面宽4.5米,路基宽5.5米,采用泥结碎石路面。项目由风电机组(含箱变)工程、道路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升压站工程,以及施工场地等施工配套工程组成。主体工程于2023年4月开工,2024年6月完工,施工总工期15个月;水土保持整改施工于2024年12月开工,2025年3月完工,整改总工期4个月。 (二)水土保持设施落实情况 2023年4月11日,****水利厅以《中节能**市**三期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川水许可决〔2023〕57号)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批复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有表土剥离、绿化覆土、土地整治、土质排水沟、、浆砌石排水沟、混凝土排水沟、挡土墙、干砌块石拦挡、雨水管、沉沙池、灌草绿化、挂网喷播植草、防雨布遮盖、土袋拦挡、隔离铺垫等。本项目建设基本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批复的水土保持投资为970.26万元,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586.84万元。实际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为表土剥离、表土回覆、土地整治、浆砌石排水沟、混凝土排水沟、沉沙池、干砌块石拦挡、撒播植草、灌草绿化、挂网喷播植草、栽植乔木、土袋拦挡、隔离铺垫、土袋拦挡、防尘网覆盖等。目前各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基本稳定,已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状况较好。 (三)水土流失防治成效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分区防治、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对位配置的原则,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施工中充分考虑到项目区自然环境,优化了施工工艺,减少了扰动地表面积,有效的控制了因工程施工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各项措施针对性较强,达到了保护水土**、控制工程建设人为水土流失的目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较为合理。项目已完成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运行状况较好,正发挥其应有的水土保持作用,有效地控制了工程区的水土流失,未对周边植被造成危害。****于2025年4月编制完成《中节能**市**三期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四)验收总体结论 验收组认为中节能**市**三期风电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出具了《中节能**市**三期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30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1. 中节能**市**三期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中节能**市**三期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 中节能**市**三期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4.中节能**市**三期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联系人:(李浩 189****5998) 监督电话:****水利厅 028-****2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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