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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H30-01-02地块位于**市**镇居安路与邀月路交汇处,****花园清溪苑小区南侧,宗地面积为54548.58m2。******局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说明》文件可知,本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R2二类居住用地。******局委托****开展了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得出以下结论:
(2)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为居民区、学校、农用地、地表水、幼儿园。
(3)地块历****养殖场所、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地块西侧地表可见倾倒难得建渣,为合格建渣,主要为混凝土块、砖块;现地块已建立围挡,禁止外面倾倒建渣到本地块内。
(4)地块和周边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因此,从现有调查情况来看,未发现调查地块存在确定的污染源,周边污染源对本地块影响可忽略。
(5)经过快检设备对地块的土壤进行快速筛查分析,所有点位的重金属指标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6)通过对回填区域及河砂包装机区域采集柱状样进行分析可知,所有样品检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本次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接受,地块遭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后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