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国家森林公园五马归槽景区观景平台及游步道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国家森林公园五马归槽景区****国有林场)。
3.项目编号:****。
4.工程建设内容:**三马坪游步道305米、观景平台200㎡、挡墙20米;(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5.工程承包范围:以施工图纸及财政评审报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 7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9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
五、工程进度款支付
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40%;完成总工程量的80%,支付到工程合同价款的70%。经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算后支付到工程审计结算金额价款的97%,余额3﹪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并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30天内无息付清。审减率超过5%(含5%****分所支付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六、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八、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6 年 7 月 日签订。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国有林场碑河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贰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