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充公示缘由
****已于2026年7月30日以“单壁碳纳米管导电浆料中试项目”名称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现因建设单位原因,项目名称变更为“电子导电纳米功能材料中试项目”,并对中试装置工艺进行了优化。为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按变更后项目情况补充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电子导电纳米功能材料中试项目(原名称:单壁碳纳米管导电浆料中试项目)
建设地点:**省****工园区(不变)
建设单位:****(不变)
建设性质:**(不变)
建设内容及规模:**一套电子导电纳米功能材料中试装置(原为单壁碳纳米管导电浆料中试装置,工艺经优化。具体工艺路线及产污环节以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内容为准)。
除上述项目名称变更及工艺优化外,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均未发生变化。
3、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简帅 电话:159****6316
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科源****公司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联系人:简帅 电话:159****6316 Email:****@qq.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本次补充公示发布日~第二次公示发布日(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将及时进行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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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