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编制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采购需求,合理确定服务要求,摸排招标代理机构综合实力、专业能力及服务标准,规范后续采购,保障医院采购项目依法合规,我院现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前期市场调研。
本次仅为市场摸底,不属于正式采购,不构成采购要约与承诺。供应商参与调研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补偿。后续正式采购以我院发布的采购公告及文件为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调研。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调研项目。
2. 服务地点:****。
3. 服务内容:为我院提供招标采购代理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采购方案咨询、招标文件编制、进口产品论证、招标文件专家论证、组织开标评标、质疑投诉处理、档案归集管理、采购资****政府采购代理相关服务。
4. 项目性质:本调研属于采购前期信息收集摸底,调研资料仅作为后续采购文件编制、评审参考;供应商提交资料即视同认可采购人可参考其技术方案、服务信息用于采购需求编制。
说明:我院不保证服务周期内代理机构所获取的业务量与业务收入,参与调研的代理机构需承诺不得以项目金额不符合预期为由拒绝接收项目。
二、调研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提供采购咨询、文件编制、开评标组织、专家技术咨询、进口论证、文件论证、质疑与投诉处置、档案管理、资料报送等全流程代理服务,落实保密义务,保证代理工作客观公正。
代理机构须在**省内设有固定并有合格专用的开标、评标场所,满足政府采购现场开评标工作条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政府采购代理相关执业条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固定办公场地及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政府采购领域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调研;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需要提交的调研资料(所有复印件材料清晰可辨,加盖供应商鲜章,复印件印章无效)
资料整理装订成册,同时提供盖章PDF版与可编辑Word 版。具体包括:
1. 供应商基本信息表:含公司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经营范围、企业成立年限、注册资本。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如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等其他相关行业资质,一并提供复印件。
3. 信用查询材料:“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 经营场所硬件材料:办公场所面积说明、设施设备、档案管理条件说明,以及办公场地、开标评标专用场地实景照片或视频资料。
5.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近年完成的医疗卫生领域代理业绩,涵盖医疗设备类、医院服务类、医院信息化建设类等类别,所有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6. 人员配置材料:专职从业人员名单、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团队分工及专业能力说明。
7. 专家**说明:医疗卫生领域专家**情况,可用于项目参数咨询、进口论证、招标文件论证的医疗领域高级职称或主任级专家**说明。
8. 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针对医院招标代理服务编制专项实施方案(包含流程设计、风险控制、响应时效、质疑投诉处置预案、档案管理、售后服务等);同时提交保密承诺、不得因项目金额原因拒接业务等相关服务承诺。
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0. 其他补充材料:企业荣誉证书、创新服务案例等可佐证企业综合实力的材料(如有)。
五、调研时间及资料递交要求
1. 调研周期: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9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予受理)。
2.递交要求:
(1)现场递交:纸质资料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密封袋外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线上邮件递交:全部资料扫描生成加盖公章PDF 版,邮件主题格式为“公司全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调研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3. 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日17:00(以现场签收时间或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 递交地点:****院办公室。
5. 电子邮箱:****@qq.com
提示:供应商提交的全部资料务必真实、合法、有效,弄虚作假将取消后续参选资格;采购人对报送资料予以保密,仅用于本次市场调研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
单位地址:**市**镇龙兴街北段39号
联系电话:0838-****261
电子邮箱:****@qq.com
七、其他重要说明
1. 本次仅为采购前期市场信息摸底,不是正式采购活动,不产生采购合同效力;后续****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单位内控制度执行。
2. 无论采购人是否采纳供应商报送的服务方案,均不影响后续正式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
3. 供应商参与本次调研所发生的全部成本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调研费用。
4. 我院不保证后续业务量,参与调研机构不得以此调研结果作为强制获得业务的依据。
5. 供应商如对本调研公告存有疑问,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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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